你好,医疗机构给病人用藏药粉。药监部门要查哪些问题? 医疗机构使用的自制药品(以上藏药粉)无需生产机构、生产文号、药字批号(成分、批号、生产日期不明可视为假药、假药、劣药)可直接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使用自制药品必须向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