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生育津贴产后多久可以办理?

1.产后多久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一般在产后第二个月报销,最迟一年内可以报销。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超过1年并继续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业务费、药费(包括自费药、营养药)由职工自行承担。

女职工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女职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

2.产妇津贴。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

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产妇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生育津贴申领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用黑色钢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在A4纸上。

2.投稿时间:每月1-10天(宝宝出生后2个月)。

3.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将上述材料提交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生育津贴。

符合享受晚育(年满23周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在《生育津贴申领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男方享受晚育津贴的,由男方所在单位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

(2)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

所有原始收据和处方(中西药费)按日期顺利整理(医药费可报销4元);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投稿时间:每月1-10天(宝宝出生后2个月)。

3.办理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缴纳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用)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原件按时间顺序整理(医药费可报销4元);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投稿时间:每月1-10天(宝宝出生后2个月)。

3.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每月6月5438+0-20将上述材料提交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

生育补贴政策2022年二孩国家补贴额度没有统一规定,以各地政策为准。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实行的是二孩三孩政策,不是二孩三孩,两者的代表意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