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经侦大队队长叫什么名字?
经侦大队指导员的职责:
第一条负责经侦业务和队伍建设。
第二条负责本大队的全面工作或分管工作。
第三条组织制定经侦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划目标和实施方案,部署和指导其他部门开展经侦工作。
第四条组织和指导地方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的调查工作。
第五开展与政法机关、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等部门的合作。
第六条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活动,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七条组织大队的党务、政工、纪检、工会等工作。
第八条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在职培训。
第九条帮助派出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条做好地方公安经侦信息化等基础业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