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经侦大队队长叫什么名字?

经侦大队指导员的职责:

第一条负责经侦业务和队伍建设。

第二条负责本大队的全面工作或分管工作。

第三条组织制定经侦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划目标和实施方案,部署和指导其他部门开展经侦工作。

第四条组织和指导地方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的调查工作。

第五开展与政法机关、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等部门的合作。

第六条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活动,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七条组织大队的党务、政工、纪检、工会等工作。

第八条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在职培训。

第九条帮助派出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条做好地方公安经侦信息化等基础业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