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胎需要准生证吗?
准生证是婴儿来到这个世界上需要持有的一张特殊的“身份证”,表明国家对这个孩子身份的认可。一般来说,准生证要在孕妇分娩前准备好。这个证明会涉及到孩子出生后的很多问题,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很多准爸妈都很关心办理准生证的问题。关心的同时,疑问也会越来越多。生育政策毕竟不是法律,没有那么死板,给办理准生证带来了很多麻烦。下面的内容将主要围绕如何为第一胎夫妇办准生证展开。如与当地政策有出入,以当地政策为准。
准生证也叫生育证,是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瘦身版,是年轻夫妇想要孩子的必经程序。不要小看这一纸证书。你需要在宝宝出生前后使用这样的“丹书贴券”。准生证可以证明孩子的“合法性”,很多正规的大医院都不允许不携带准生证的孕妇生育。所以为了孕妇及时入院,宝宝顺利出生,预产期前准备准生证是很有必要的。
出生证明的作用
1.结婚后,男女双方如果想生育,必须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一下,比如医院,计生部门。这个证书相当于工商执照。有了这个生育服务证,就意味着国家认可你有合法的孩子。
2.怀孕满7个月,要凭此生育服务证开始办理生育保险手续。
3.育龄夫妻凭《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和培训,接受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一个交代。已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子女出生后,凭《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
第一步: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第二步:填写夫妻基本信息后,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三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生育服务证》进行审核并统一登记、编号、盖章后,移交当事人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孩子。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普遍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体制。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少于两个子女(含两个)的不予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改善再婚情况下的生育管理。优化程序,简化手续,全面推行网上服务,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