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被踢出广场舞,气愤地向记者求助。记者:走500米不行吗?你怎么想呢?

?有道德的人损人不利己,不损人而求名?杜赵文?。从这句名言可以看出,损人利己的人是缺乏道德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衍生出了很多名词和新事物。跳广场舞?是其中之一。平心而论,这种广场舞有益健康,应该提倡。前提是你不影响别人,不拿?牺牲别人的利益?代价是。

但遗憾的是,广场上很多老奶奶肆意舞动着身体,她们演奏的音乐简直可以唤醒八英里外沉睡的狮子。而大妈们对此毫无顾忌,还信誓旦旦:这是公共场所,我们有权利在这里跳。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大妈们确实可以这么做,但是从道德的角度来说,太自私了。健身没有错,但是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在合适的时间进行适当的锻炼。如果一味的一意孤行,随意践踏别人的利益,迟早会受到惩罚。

今天要讲的是大妈、广场舞和周边居民之间?三角关系?据说某小区有一块空地,大妈们得了宝,用不了多久就形成了。一个团队?每天晚饭后,甚至?光天化日之下?,这群人背着音箱,随着激昂的音乐,肆无忌惮地扭了起来。

这个时候,周围房子里的人呢,要么紧张地工作,要么甜甜地睡觉,要么辅导孩子学习,而这些人都将归功于阿姨们?无法无天?我不得不停止自己的行为,进入烦躁的状态。

久而久之,大妈们的所作所为终于激起了周围人的愤怒。大妈们健身的愿望大家都能理解,但不能理解她们的做法。为什么他们聚在一起,声音很大,吵得鸡犬不宁?你可以小声点。你可以在家锻炼。

有些激动的年轻人直接把姑姑赶走了,但是姑姑呢?但他理直气壮地辩解:这是公摊区,他们也交了钱,有权在这里跳舞。居民们有一个很好的理由:这是我们的家,你不允许在这里吵闹和跳跃。

双方互不相让,周围的人越聚越多。看到居民占了上风,姨妈还是不甘心失败。有人打电话叫记者,希望这些无冕之王能帮帮自己?正义?。

居民不让阿姨跳舞,不是不在乎人情,而是因为这种运动不适合小区。就在小区外河边,也有一块空地,旁边的牌子上写着:活动中心。

人们把大妈们赶走,希望她们能在河边的空地上活动,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随意跳跃。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是阿姨们就是不去,只好选择离家近的小区。

记者了解情况时,也不理解。只有区区500米。你不能走路吗?此外,散步也是一种健身方式。面对记者的提问,大妈们一脸不解:记者同志,你是哪个组的?

反正经过记者的调解,大妈们终于同意去小区外跳舞了,小区里的居民终于可以睡个好觉,终于可以安下心来学习工作了。

锻炼身体是真的,但是不要影响别人的大妈锻炼长寿。这没有错。问题是他们的方式是不可接受的。他们可以在社区里锻炼身体,甚至跳舞,但是你需要把音乐开得很大吗?有必要分组按时唱歌跳舞吗?健身真的有必要这么高调吗?

邻里之间需要相互理解,更需要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生活空间。年轻人可以讲礼貌,老年人凭什么倚老卖老,胡作非为?

健身没有错,但是因为健身伤害精神,因为健身引发矛盾,让大家不欢而散甚至怒目而视,影响心情。这种健身方法不是本末倒置,适得其反吗?

健身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是散步,也可以是广场舞,那么两者结合起来岂不是更好?为什么要阿姨做?少走几步?,让别人坐立不安?

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同时希望大妈们能多做榜样,多关心和爱护一些年轻人。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