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涞源县疫情防治条例11.9涞源县疫情防治条例?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加强个人健康防护的几点建议
居民和朋友们:
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趋稳,但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投入压力依然较大。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以下是加强个人健康保护的建议:
第一,规范口罩佩戴。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护人民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位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议场所、酒店公共区域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厢式电梯、长途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影剧院、公园等室外场所。在医院就诊时,接受体温检测、检查健康代码、登记旅行信息等健康检查时;出现鼻咽部不适、咳嗽、打喷嚏、发热等症状时,正确、科学地佩戴口罩十分必要。
第二,主动参与核酸筛查。请住院医师积极参与全员核酸筛查,遵守核酸采样顺序,规范佩戴口罩,实行“1米线”间隔,避免交叉感染。
第三,不一定要聚集。请居民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出入公共区域和场所佩戴口罩,配合采取扫场所码、查卫生码和行程码、测体温等措施。严格遵守婚丧嫁娶备案审批制度,个人举办活动应事先由所在村委会、村委会、乡镇政府网格员逐级审批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经营。党员干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也需报单位“双录”。提倡“延迟婚礼,从简丧礼,不办酒席”。
第四,不要相信谣言。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心态,通过权威官方平台了解疫情相关信息,不要轻信、发布、转发、评论未经官方确认的网络信息,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第五,自觉做好健康管理。请时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讲究卫生,适量运动,加强营养,保持房间干净卫生,勤开窗通风,勤晒衣服被子。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不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除非必要,不要去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和室内公共场所。如有乏力、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及时就近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就医时主动报告居住史。
六、积极配合防控管理。如有国内重点疫区居住史和7天内国外居住史,请及时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并按相关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健康管理。需要在家中或者集中隔离场所接受医学观察的,请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或者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的服务管理措施,配合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安排和流行病学调查。
七、自觉减少外出。目前我县周边地区已出现感染病例,请广大群众减少跨县出行。离开县城前,必须到居住地、乡镇、工作单位报到,避免大规模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如未按要求上报,造成疫情风险,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八、严肃问责。对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防控措施不到位、拒不配合,造成疫情输入、传播和扩散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合作和支持!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165438+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