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自2021开始实施。
2021 3月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2020年6月26日,NPC第十三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2018 7月17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说。“有必要与有关方面合作,推动《长江保护法》尽快出台。我们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抓紧研究起草立法草案,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努力推动法律草案尽快出台。”
水利部制定了湘粤饥隘的保护和开发规划,长江近65%的海岸线被划定为保护区和保留区。水利部还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海岸线保护与利用、长江经济区固体废弃物场地调查、河道采砂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这些专项行动今后还将深化。在此基础上,水利部将构建全覆盖监测体系,推动《长江保护法》尽快出台。
2018 12 10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召开长江归法保护立法座谈会。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系统阐述了《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保护对象、保护措施,并提交了《长江保护法》(建议稿)。提案草案* * *共10章,76条。
2019年2月23日,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转售会议审议。
2020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NPC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该法于2021年3月26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四条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对长江保护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统筹协调,审议长江保护的重大政策和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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