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如何降耗减排?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了精辟的概括:“一个统一”和“四种制度”。“统一”,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节能减排也必须纳入国家法律法规体系。
德国是欧洲节能减排法律框架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德国的垃圾处理法最早颁布于1972。日本早在1979年就颁布实施了《节约能源法》,之后又多次修订,最近一次是在2006年。法律对能耗标准做了严格规定,奖惩分明。
美国是世界上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最大的国家。美国的法律法规对能耗和污染标准有严格详细的限制。任何企业违规,企业和政府执法部门都会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如果企业被判违反了节能清洁能源的法律法规,处罚会非常严厉,要么倒闭,要么常年承担清理污染的责任。
因此,应加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使能源消费和废弃物处理有法可依、严格执行,“守法的成本不能大于违法的成本”。
2.加强制度建设,既要规定具体,又要狠抓落实。
为有效落实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其提出的相应目标,欧美各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各种制度,使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具体,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对不同能源消耗总量的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即按照能源消耗的多少对能源用户进行分类,规定不同的降耗标准;二是对企业节能减排经理实行“节能减排经理制”,国家统一认可节能减排经理资质,加强节能减排经理培训;三是对耗能产品(如家用电器)实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所有商品房应在销售合同等文件中明确能耗和节能措施,形成企业内部动力机制。
3.运用市场机制
为了推动节能减排,欧美国家无论是实行强制性政策还是诱导性政策,都注重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换句话说,欧美国家能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是其政府政策和市场机制相互配合的结果。
如欧盟成员国实行的固定价格法和固定产量(比例)法,极大地促进了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固定电价法是指国家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价格(远高于化石能源发电价格),发电量由市场决定。在这些国家,国家通常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商签订1015购买协议,协议期内价格基本固定,有效促进了清洁电力的大规模生产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商对规模经济的追求。
节能减排工作不仅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推动和支持,更需要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培育和考验。
建议改进谷峰分时电价方法,降低小火电价格,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余热余压和城市垃圾发电;合理调整原水和各类水价格,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淡化海水和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
4.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集清洁生产、生产和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于一体的经济运行模式。最大的特点是资源节约和废物循环利用,既可以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作为实现广义节能的手段,又可以从源头和全过程防止污染,实现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和无害化。可见,发展循环经济是从源头上实现节能减排的最有效途径。
国外发达国家一直有两个层次的流通:
一种是在企业层面建立的小流通模式,就是组织工厂内各工序之间的物料流通。
另一种是在区域层面建立的大规模循环模式,即工业园区层面的循环经济。把不同的工厂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享受资源、交换副产品的产业组合,让一个企业产生的废气、余热、废水、废渣可以自己循环利用,成为另一个企业的能源和原料。
发展循环经济是中国农村的一个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政策激励,在政府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林、牧、副、渔各行业可以优势互补。
5.依靠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保障。1946计算机刚出来的时候,有8000个电子管,体积极其巨大。然而,集成电路技术使它更薄更便宜。节能减排也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需要政府支持和市场机制的结合。
近年来,欧盟成员国在政策的引导下,开发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技术。
6.改变我们的生活观念
我们要始终认为,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国家,应该尽量避免别墅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当发展城市照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