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的名字叫小花

小华是我的女朋友。她的真名不是小花。小花只是我给她的一个昵称。

就在几个月前,我和小华分手了。

没有人会莫名其妙的放弃骨子里应该被记住的东西。我一个人坐在阳台的扶手椅上,看着傍晚远处的河水。天空中最后的光消散在黑暗的山上,成了一条分割线。候鸟会寻找夏天,就像人寻找未来一样。

这把椅子是小花从二手商场,也就是跳蚤市场买的。我可以把整个身体靠在这张椅子上,把脚放在水泥栏杆上,喝廉价的雪花啤酒。我可以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我第一次见到小华是在三年前,那时我搬到了这里。大学毕业后,我第二次离开家乡,超越了从学校到家的距离,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三线城市。

只有本科学历,在大城市很难出人头地。巨大的就业压力让我第一时间选择了逃避。在一个三线城市,能挣够自己生活的钱,每个月寄一小笔存款回家。

那时候,小花每天都在跳蚤市场转悠。她是本地人,她的父亲是跳蚤市场的小贩。她从小就在这条老街上游荡。因为同龄人,街上的个体户看着她长大,把她当女儿看待。

三年前刚搬来,发现了这条街,是房东阿姨推荐的。这是一条有趣的买二手货的街道。也许我能找到一些宝藏。带着这种想法,我不时在老街上闲逛。

我其实见过小花几次,短发整齐,脸很干净。她跟着小贩的父母聊天。为了得到橘子胡萝卜枕头,她撒娇哀求,各种手掰。最后,她把50块的枕头剪成5块,拿出5把钢铲拍在摊贩手上。摊主翻了个白眼,不情愿地挥手让她走了。

这个女孩很有趣。我看着她,见证了整个过程,她转过头来看我。她苦笑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转身走了。

刚来这个城市,进了一家小公司。薪水不错。虽然加班时间不长,也没有加班费,但是给了我足够的周末时间四处游荡。沿河上游一小段距离,就可以到达老街,拐角处有个烧烤摊,卖各种小吃。晚上,这里非常热闹。

每周休息日我都会去跳蚤市场,各种新奇的东西,饿了就去烧烤摊吃点东西。

“老板,二十串烤羊肉,素菜两串!”

“好吧,小哥还是来两瓶啤酒吧?”老板笑了,因为来的人多,所以老板的态度会比较亲切。

“嗯,青岛,冰镇的,谢谢。”

“等一下,小兄弟,随便坐一坐,马上给你拿来。”

我在河边找到一个座位。夜风比较大,夏夜没有高温。

人一旦独处,就喜欢怀念过去。我记得我上高中的时候,也有一条河贯穿全镇。江南的群山是水一样的,就像一个古代巨人的血液流过这片红色的土地。出来流浪的人总会想起自己的家乡,虽然一开始它让我不顾一切的想要逃离。

“你好,你的烤肉串。”一个空灵的女声打断了我无聊的回忆,感觉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当我转身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时,桌子和盘子上只留下了一个扎着马尾辫,吃着羊肉串的身影。

……

两年前的夏天,我成了小华的男朋友。两年后的今天,几个月前,已经是初夏,小花成了我的前女友。

虽然是秋天了,但是秋老虎还是有威望的。阳台是个好地方。闲来无事的时候,可以靠在懒人椅上,度过本该浪费的时光。自从和小花分手后,因为没有什么朋友,手机里的联系人除了工作需要没有经常联系的人,这也是我不爱看QQ和微信的原因。连续两三天没打开,即使打开,除了腾讯新闻一般也没有信息。

夜晚的风总是让人想起过去。本以为充实的岁月在人生的长河中突然干涸,像一条河里的鱼,在无水的人生中挣扎。但我总会找理由渐渐淡忘,一个人看书,一个人看电影,在小城市里享受着璀璨的星空和缺月。

自从我们分手后,我就过着这样的生活。小花搬出去了,谈了近两年的恋爱,同居了两年,在我租的单身公寓里。我突然意识到,在小花来之前,我曾经活得那么卑微。

我躺在扶手椅上,脚搁在栏杆上。我记得小花之前说过,要不是栏杆短,我腿短怎么穿得上。

我的腿不短。小花试了试,放在栏杆上。

“你看,我刚穿上,好像腿比你长,哈哈哈,我的长腿,”她得瑟地笑了。

“你为什么不先从我身上下来再试一次?”我抱着她。

她把腿放在我腿上。“不,我要躺下。这个椅子我选了很久了,可以坐两个人,嘻嘻。”

“冷吗?背你进去?”我们都穿着睡衣。虽然是夏末,但晚上的温度还是有点凉飕飕的。

“不,我要晒月亮。”小华动了动,在我身上动了动,想找个舒服的位置躺下。“啊,你在想什么?这简直要了我的命,”她生气地说。

“是你先动的吗?”我很无奈。

“变态。”

我把下巴轻轻地放在她的头上,什么也没说。

她低声说:“傻狗。”

很多事情都过去了,都过去了。说实话,小花不是我的初恋,我也不是小花的初恋男友。不是所有好的开始都有好的结局。很多时候,人并不像都市小说那样非黑即白。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翻倒的颜料盘,夹杂着灰色像白色粉笔扫过黑板。

用小华的话来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了,肩膀上的东西应该能顶住。

“有一天我醒来,发现身边没有你,我的右边是你曾经喜欢的玩具……”手机响了,这首《病变》曾经是小花偶尔唱的。感觉不错,就设置成了铃声。分手后也懒得改了。是老板经理打来的电话。一般没什么不会打电话的。

“喂?”

“秦,你能过来接我吗?我在盛天酒店,这里有个晚宴。很抱歉这么晚打扰你。如果实在没时间,就算了。”我感觉那边有点吵,就大声说话了。

我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通常,经理对我很好。我应该是真的有事要做,不然也不会打电话了。我回复的很好,让她把详细地址发给我。我拿了钥匙出去了,因为刚刚入秋,天也不冷,所以穿了一双拖鞋。

出门打车去吴姐住的酒店,其实并不是什么高档酒点,只是一个普通的大排档。我敲了敲包的门。有几个男人,吴杰和一个同事女孩。我从来不喜欢酒桌上的娱乐文化。只不过是一幅看似生动的画面,灰色夹杂在酒下。

我向吴姐招了招手,她起身对周围的人说了几句对不起,就带着小女孩出去了,但这是一段漫长的旅程,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直到我的脸带着天生的面瘫站在门口。

我们一行人出了大排档的门,我想着送他们打车早点回家。毕竟彼此不是很了解。我走在前面,他们跟在后面。

“别闹了。”五姐对小姑娘说,一脸的无奈。

“但是,那个畜生……”小女孩很生气。

“那是客户。”吴杰愣了一下。

“也是动物!”

“怎么了?”我听着不对劲,就转身问。

小女孩想说,却被吴杰的摇头淹没了。小女孩生气地跺着脚。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面无表情,语气严肃地看着小女孩。“说出来。”

“啊,我告诉你吧,我刚走的时候很感动。”吴杰脸色不对,有点不好意思。

我很生气。“你摸哪儿了?”

“混蛋,”小女孩咬牙切齿地说,“那些混蛋,乍一看都不是好东西,一群畜生,怎么他妈生了这群东西……”吴杰沉默了。

“等等我。”我转身回到酒店。

“不要冲动!”吴姐想拉我,我走得快,没拉我。

“没什么。”

过了十多分钟,我摇着头出来,头被酒瓶砸了一下。

“你没事吧?”

“没什么。”我给他们招了两辆出租车送走了。我也打了一辆出租车,很快就走了。毕竟撞了人,还是赶紧离开吧。他们不敢报警。毕竟这也关系到他们的名声。做生意的人应该总是规规矩矩的。打击他们,这个名单肯定会黄。大家都说冲动是魔鬼,但有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还不如用拳头讲道理。

这是我第二次遇到这种事情。小花以前也遇到过,我的头第二次被扯掉了。但是小花在烧烤摊,我在的那帮混混还是不干净。最后烧烤摊的老板大叔帮我打了那群混蛋。

回到家,我烧了一壶热水,在出租车上发现头在流血。还好家里有绷带和无菌棉,我就简单的自己清洗了一下,随便包了一下就睡着了。我的头真的很痛。

生活就这样继续,但是合作没有黄榜还在继续,不想牵扯到里面的水深。不过分手后我还是会去烧烤大叔的地摊,因为价格合理,所以人多,但是去了总会有座位,这是熟客的待遇。

头部伤势刚刚好,医生让我不要喝酒,但是小花不在,想喝点酒,自然就去了。大叔认识小华。毕竟小花曾经帮过大叔摆摊,而且她已经从短发长到长发很久了。

大叔知道我和小华分手了,但是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两个好好的人会分手。每次去都会被人背诵。更多的时候,我不会太在意。厚脸皮和小花在一起就磨破了。

工作上,吴杰对我的态度感觉比以前亲切,但也仅此而已。这是一种职业。我老老实实工作,不敢有其他想法。在小企业上班,老板不止一家公司,平时见不到别人。公司虽然小,但什么都有,比如咖啡机,休息室。这份工作适合我这种吃饭养老的人。

我没有太大的野心。好好过日子,在世上孝顺养父母,下辈子安定下来就够了。小花比我大两岁,是个娇小的女生,但是脾气很大,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彼此之间没有那种拘谨。毕竟我们都这么大了,乌龟喜欢绿豆,聚在一起。

在第一个烧烤摊打架后不久我们就在一起了。当时有人非礼他,现场坐着的几个壮汉都想上来,但是这种熊救美女的机会一定不能错过,我就上去看她掉脑袋。这是我一起讲的时候Kobanawa的事后分析。我觉得很有道理,她马上点头表示感谢,她笑了。

小花是理工科女,平时比较忙。作为一个文科男,偶尔会写一些文案和演讲稿来赚一杯奶茶的钱。小华在一家大公司工作。她好像是副组长,小官。她没告诉我。反正她的生活水平比我这个打半桶水的还高。

我曾经问过她,她不缺钱的时候为什么去烧烤摊帮忙?她的理由有点出乎意料,说是想吃免费烧烤。叔叔毕竟是熟人。小花带我去烧烤的时候想让我做她的助手。她是小服务员,我是服务员的跟班,为服务员服务。她说,这是组织交给秦石同志的任务。不要辜负组织的厚望。这是组织对你的考验。她说,假装让我弯下腰,拍拍我的肩膀。

我偷偷问烧烤大叔为什么小华要来帮忙。大叔忙着给韭菜刷辣酱。

“小姑娘,她每个月都会抽出几天来帮忙。我在这里开烧烤摊十几年了。她看着我们的邻居长大。之前每家每户都很穷,她小时候也很窘迫。啊,我不能忍受。每次看到都被逼着给她两串羊肉串。虽然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小姑娘叫了我十几年的叔叔。我嘴甜,我是村民。

“所以,小女孩会来帮忙。你小子别欺负她。让我知道。我会小心地揍你……”我赶紧躲起来工作。

“哎,大白菜都被猪拱了。”身后传来大叔的自言自语,让我感到无比压抑。我心里嘀咕,我有这么丑吗?

……

南方小镇的冬天除了潮湿寒冷,没有什么特色。下雪少,一般几年一次,但是2000年的雪真的很大。我在家乡上小学的时候会堆雪人。那个小山村比我现在所在的小城市更靠南。

为了报答最后一枪,吴杰时不时给我介绍女朋友。说实话,有比小花漂亮的,有三十多岁年薪百万的,有小家的,我都没什么感觉。我见过几次,这不是让吴姐为难嘛。

吴杰三十多岁了,还是单身。每当我用这个借口跟她顶嘴的时候,她总是用恨铁不成钢的口气说我。她好心介绍我女朋友给我认识,但是一个都不喜欢。其实我们都知道,吴杰的心上人出国了,吴杰等了好几年,但是姑娘的青春也有好几年了。这些八卦还是同事在休息室喝咖啡的时候听的。

我一直觉得我的脾气很懒,很像我高中的政治老师。上课从来没有课件,从来不用多媒体,只带一本书,黑板上写的很少。我一张嘴就能讲两节课。这种在外人看来极其不负责任的教学方式,却让我们非常受用。学校领导批评了,其他老师也谈了,他还是不为所动。

这样的散养生活在我高中持续了两年半。用一代人的话说,研究自己愿意研究什么,不愿意研究什么,是自己的事。这是那个时代最鲜明的特征。到时候高考100个人可能一个人都考不上。目前这种落后的教育方式在大城市会被严厉的骂死,群众雪亮的眼睛会刺穿人。但放牧的羊总是比圈养的羊更能适应环境,温室里的花能经受多大的风雨。

小花其实很喜欢雪。我记得在她生日那天送了她一个水晶球。里面飘着小雪花,非常可爱,还有圣诞老人和他的麋鹿的小模型,不过现在已经很难找到这样的东西了。

小花搬走的时候,把送她的东西都拿走了,说是一念之间,她也是。我家里的大部分零碎东西都是她亲自买的。毛巾牙刷杯子都是情侣的钱,连睡衣贴身衣服都是在一起后一件一件买的。

她走了,却留了心,说在我没人要的时候回来接我,所以我一直在等勇敢的女骑士带一个不要脸的单身汉回家。她说她想当英雄,把我带出单身狗群体,不再让我成为灾难。

小花去了北方,去了雪城。她流着泪说,她接受不了异地恋,她对自己没有信心。她给了很多理由,说我不刷牙就亲她,说我睡觉不洗脚,说我比她高。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所以大家都长大了吧?最后我们都沉默了。那天晚上,我们什么也没做,只是躺在床上直到天亮。

第二天,她恢复正常,就像除了分手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接下来的一周,她好像在和一个老朋友告别,说她走了以后,我要好好照顾自己,每天不要喝太多,每天洗脚睡觉,尤其是,记得在亲其他女生之前刷牙。说着说着,她哭了。我抱住她,用手指擦去她的眼泪。

我拿不回任何东西。我请了一周的长假,整天陪着她。我分手前她就辞职了。我们在家里呆了三天,然后到处去吃了一顿野味。在外人看来,好像是一对玩得很开心的情侣,但我知道,其实我们俩的眼里都藏着巨大的悲伤,只是她用打闹的笑容掩饰,我用沉默掩盖。

最后一天,我们回到出租屋,我帮她收拾东西。

“我把你的杯子带走了。你看,到了北方我需要多喝水。你的杯子大,可以多装点,嘻嘻。”小花笑着把我的皮卡丘杯塞进行李箱。“别担心,我会把我的杯子还给你的。很公平,哈哈哈。”

“你舍不得你老公吗?”我帮她叠衣服,看着她笑。

“你说呢?”她站起来抱住我的头。

我吻了她,把她压在床上很久。

“啊啊,你个变态,调戏良家妇女!”

"我在和我妻子调情。"再吻一次。

“哼,都分手了。”小华抱住我的头。

“离别之后再相见就是了。”

……

第二天,[endif]我送她上了飞机。

“抱抱我,嘻嘻。”她又笑又哭。

“嗯~”我不敢逼得太紧,但是我怕她走得太快。我只是抱着她,直到她进去接受安全检查。

鸟儿一直在天上飞,她的飞机也将抵达北方,开始新的旅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慵懒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心上人的离开而停止。我把她的痕迹留在心里。我真诚地祝你旅途愉快。

小华,最多跟我分手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