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瘦身”开发商为了利润不惜违规。

3.15期间总有很多精彩的抱怨,房地产行业也不例外。数据显示,购房投诉占商品投诉的第五位,开发商似乎喜欢违规换利润。

住房消费投诉在商品投诉中排名第五。

尽管房地产市场近年来有所降温,但住房消费者的投诉仍然很高。2015年全国消协* *受理建材类投诉22858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五位,占总数的3.58%,还受理房屋中介服务类投诉1055件。

据中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房屋投诉主要涉及房屋交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拍卖房屋与现房不符、配套设施不完善、定金纠纷等。还有房屋质量问题,包括漏水、外墙脱落、墙体裂缝等;同时,房屋面积造假问题也是重点,包括实有面积与实有面积误差较大。很多物业存在交房维权的现象,弱势群体中的大部分购房者很难获得赔偿。

案例一:开发商虚假宣传“降价险”

2015年初,开发商和盛创展推出“抗跌,不作弊,三年无理由回购,加20%收益”的促销政策。据业主反映,置业顾问多次表示“这个促销政策相当于免费住三年。三年后,如果楼盘降价,房子可以在原购买价格基础上加价20%卖给开发商”。

然而,当业主表示要退房时,开发商却声称“降价险”是公司推出的阶段性政策,在活动执行过程中没有购房者签署这份“降价险”协议。所以即使三年后房价下降,开发商也不会退。值得注意的是,在销售房屋时,开发商并未告知购房者签订任何“降价险”合同。

分析:

对此,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部主任康指出,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房地产销售中并没有“降价险”,这是开发企业在营销中的一种宣传手段,足以对购房者的购房选择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开发商指出没有签订相关协议就不回购是不合理的。“即使没有单独签订降价保险协议,这个承诺也应该对开发企业有约束力。”

案例二:太原玉龙城精装“瘦身”

本应在2015年底入住的玉龙城首批业主,发现精装房装修的所谓品牌与模型相差很大。向开发商反映问题后,开发商承认有差距,但其改正表现不积极,甚至拖延搪塞。“反映问题前,工程只在白天施工,反映后就变成了通宵施工。怀疑开发商想‘生米煮成熟饭’。”

同时,开发商还将样板房的地砖、石材、空调、卫生间等角落标注为“非交付标准”。“买房的时候这些标签都不存在。”店主告诉记者。

分析:

康表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设立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设备、装修等是否与样板房一致。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

案例三:建筑结构与图纸严重不符。

欺诈销售也是房地产消费纠纷的焦点之一。2013,李女士购买了太原万国城MOMA项目——“长风中央九号”。2015 10 1收房时,李女士发现本该是写字楼的9号楼被改造成了公寓,建筑结构与图纸严重不符。

“如果不是用来办公,业主是不会买整层的。”同样购买该项目的业主张先生说,9号楼共33层,每层约931平方米,其中多达18层是业主购买的,全部用于以后办公使用或办公室出租。“但完工后发现,由于房子不能像销售人员说的那样拆迁重组,无法打通整层,也就意味着连最基本的办公门禁系统都无法解决。”

分析: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刘利民告诉记者,类似的房屋侵权案件在山西时有发生。开发商为了追求额外利润,明知故犯,用推诿、扯皮等手段消耗业主的耐心。消协没有执法权,大多数房企对投诉视而不见。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是一个以利润为导向的行业,一些企业选择偷工减料增加利润,或者利用虚假宣传增加销售额。因为违规的处罚相对于盈利来说是比较小的,所以我宁愿为了盈利而选择违规。

段和端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段启华建议,相关部门可以着手建立房地产项目质量跟踪体系。该跟踪系统可依托已建立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定期增加已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公开项目对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息。他指出,住建部门披露的信息应与工商、商业、金融机构共享,并反映在相应的商事主体信用体系中,以发挥多部门对其经营活动的深度监管作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19。目前的购房政策请参考实际情况。)

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直接领取1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