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人能报销吗?

(一)门诊产前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前医疗费用限额为185元。

(二)分娩和流产(引)医疗费定额标准: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要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三级医院1.5万元,二级医院1.2万元,一级医院1.0万元;

5.住院人工流产: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符合生育保险条件的职工生育、流产(引)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且低于100%(含)时,按定额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承担30%,医疗机构承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的150%,个人承担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累计限额为30元。

另外,生育津贴是职工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时间(普通产假+困难产假+晚育产假)。

产假期间报销指的是生育津贴,没有奖金,不违规。

生育保险基金已经报销够了,生孩子大部分费用都是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