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改革如何瘦身

合并减肥

“国税和地税合并,是机构‘瘦身’最直接的体现。”

“营改增”后,虽然地税征收营业税的主业不复存在,但国税地税分离带来的重复的税务宣传、登记、评估、征收、管理、稽查等工作仍然相当复杂。此外,国税和地税分别培训税务人员,招聘公务员,开发维护自己的税收征管软件系统,分配办公经费,购置设备,重复调研等。,这也可能带来不必要的开支,甚至浪费。

如果说部门的人、财、物合并是为了摆脱“虚胖”,那么机构改革带来的税收征管将由繁变简,这就像是对代谢沉积的一次深度清理。

目前,有多个税种实行国税和地税交叉征管。比如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营改增”后,一些地区的增值税也将由地方征收。

这些交叉征收的税,国税和地税的哪一部分应该分别征收,虽然在政策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起来并没有那么简单。

以企业所得税为例,根据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制度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不实行所得税分享的铁路运输(含广铁集团)、国家邮政、部分大型国有银行和海洋油气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通知还规定,2002年以来新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但同时列举了地税征收的三种特殊情况。

“一方面,政策规定相对繁琐,增加了操作难度。另一方面,为了现实利益,国税和地税往往陷入税源的争夺。”

“有的企业是纳税大户,有的企业是大户,这就成了国税和地税竞争的地方。虽然有政策规定,但国税和地税对新设企业的定义有不同的解读,这成为争夺税源的一大原因。”“这种部门博弈不仅增加了国税和地税的征管成本,也造成了企业纳税的混乱。有的企业面对两个‘婆婆’不知所措,有的则占尽了便宜。”

未来机构合并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很多税种都可能由一个税务部门征收,交叉征管的问题将不复存在。"这种收集和管理路线的简化是一种更实质性的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