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输了的官司回深圳赢了,腾讯争取的“管辖权”极其吓人。
然而,深圳南山法院并不这么认为。3月15日,《财新周刊》报道了这样一件事:在2019的“微信读书案”和2021的“南山微视案”中,两名用户分别在北京和哈尔滨起诉腾讯未经许可向其他腾讯旗下应用提供其好友信息,分别指控腾讯侵犯其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庭审中,微视案经过多轮管辖权争夺,移交深圳南山法院审理。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微信阅读案用户胜诉,南山微视案腾讯胜诉。
不是为我,是为南山阁。
有媒体统计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近三年来,南山法院涉及腾讯公布判决书的案件,腾讯胜诉率为94.3%,其中,腾讯作为原告胜诉100%(41),作为被告胜诉389(415),胜诉率为93.73%;腾讯在深圳中院的胜诉率高达98.15%,其作为原告的胜诉率为81.8%(9起),其作为被告的胜诉率为100%(97起)。
所以,好朋友关系是不是私人关系,要看管辖权在不在深圳法院。这一点早已写入微信软件许可和服务协议。只要用微信,就得同意去南山打官司。
高科技企业的聪明才智被用在了各种“协议”中。只要赢得了管辖权,案件的走势往往会偏向有利于企业的方向。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航平在《真的有南山必胜客吗?“无论什么样的案件,腾讯都可以利用其预先签订的协议规避法律风险,事后通过后台收集固定证据,利用在多次诉讼中积累的实战经验,有效起诉或应诉。成功率高是合理的,不构成指控司法腐败和司法地方保护的合适证据。”
陈航平也认为,虽然腾讯法务部的人员名单不在网上公开,但有不少原南山区法院、深圳中院甚至广东省高院的法官。在中国的社会背景下,这种人员交流必然会形成一种莫名其妙的“关系”网。不仅是腾讯,其他巨无霸公司在当地法院的胜诉率也很高。
要知道,刚开始的时候,资本是以无害的面目出现的,交了税,促进了地方经济,促进了就业。后来人们逐渐发现,资本的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当消费者权益与资本利润最大化发生矛盾时,往往赢家会是“管辖权”。
同样的案件,显而易见的事实,哈尔滨和深圳的法院给出了截然相反的两种答案。首都有法律专家敲锣打鼓欢呼,新闻媒体摇旗呐喊,这并不可怕。但是,当司法权控制司法结果的时候,资本的力量无疑已经渗透到公共权力中,影响了社会的基本规则。
令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