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网上的图片制作明信片发给朋友侵权吗?

1.用网上的图片制作明信片发给朋友侵权吗?

1.用网络图片制作明信片发给朋友,是侵犯图片艺术作品复制发行权的行为。作者依法享有这些图片的著作权,可以对照片行使署名权、发表权、发行权、复制权、展览权,因此未经作者同意,使用这些图片制作明信片是违法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 *本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

(四)艺术和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音像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9)其他符合作品特点的智力成果。

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出版、表演、制作音像制品的,应当取得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二、网络图片侵权的认定有哪些?

网络图片侵权的认定如下: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的作品发表的;

3、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中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拍摄或者类似拍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