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星星抛弃的孩子...
郑爽的弃儿风波将“弃儿”这个话题带入了人们的视野。
在郑爽看来,那两个孩子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是她想要隐藏的“污点”,是罗林用来敲诈她的“工具”,而不是两个可爱的小生命。
这场危机可能是郑爽一生中最大的危机,而郑爽和他的家人首先想到的是他们自己的利益。
其实,我不太明白郑爽为什么要“放弃”。
孩子落地后,她勇敢地接手,然后塑造了一个单亲妈妈独立抚养孩子的形象(如克里斯托和张雨绮)。岂不是大受欢迎?
当然,如果郑爽有,她就不是郑爽了。虽然郑爽已经30岁了,但她仍然是一个想事情的孩子,但她还没有做好当妈妈的准备。
郑爽一直在推销仙女的形象。一旦她当了妈妈,粉丝可能就不买账了,她的商业价值可能会大打折扣(毕竟我们社会对女性的审美一直停留在“少女感”的层面)。
两个孩子的出现只会增加她的困惑,她永远不会接手。
有了郑爽做陪衬,我突然觉得那些为了生孩子而放弃事业的女明星的形象一下子变得伟大起来,虽然她们只是做了正常人应该做的事情。
大s不止一个人爱美,平时只吃素,但为了腹中胎儿有足够的营养,改为吃肉。
2016生下儿子的时候,大s已经40岁了。据说她因过度麻醉以减轻分娩疼痛而癫痫发作。她住进了重症监护室,昏迷了十多天。醒来后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打麻药,躺在床上没日没夜的哭。
伊能静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已经47岁了,她很富有,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代孕。
张柏芝喜欢孩子。在和谢霆锋有了两个孩子后,第三个孩子不知道父亲是谁,但她把孩子抱在手中。
水晶够讨厌前夫黄毅清了吧?女儿和黄毅清几乎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但她总是把女儿带在身边,对她很好。
他们只是做了“人”该做的事。
第二,
之前我们曾讨论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被拐卖被强奸,却永远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你被迫和丈夫生下一个孩子,你会怎么办?
比如《半生缘》里的古是怎么回事:你姐夫强奸了你,你姐姐囚禁了你,让你给他们生孩子。生完孩子后,你在别人的帮助下逃脱了。
一个女生回答:我一定要让我的“老公”看着我把被强奸后生的孩子剁成肉酱,然后杀了他。
说真的,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完全理解你想杀了这个“丈夫”和他所有的同伙。只是,我不知道这些人举起屠刀,面对需要养活的生活,是否真的能做到。
这种逻辑,说到底只是因为别人不把你当人看,所以你要把比你弱的孩子当人看。你把对别人的仇恨传递给了无辜的孩子。
《半条命》中的顾恨她的姐姐和姐夫,但她没有把这种仇恨传给她的孩子。看到孩子有困难,她毅然挺身而出,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
这是顾的人性之光。
郑爽的放弃真的没什么好争论的。
如果她被强奸了,那么选择在胎儿前三个月堕胎也无可厚非。但她决定要这个孩子,她也参与了寻找代孕母亲的整个过程。后来她和滚滚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她其实也想引产,但是法律不允许。如果她不能引产,她就会放弃。这真的很自私,很不人道。
要知道,人工流产和引产面临的伦理压力是不一样的。
堕胎通常在怀孕前三个月进行,此时受精卵正在分裂成完整、有形但不成熟的胚胎。医学上普遍认为这个时期的胚胎是无意识的。
人工引产是在妊娠中期和晚期进行的。此时胎儿有面部表情,能吞咽,有触觉,有听觉,能踢腿。简而言之,它已经成长为人的形态,开始拥有人类的意识和感知。
堕胎是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人工引产不是(除非胎儿有重大生理缺陷或危及母体安全)。
美国在1973号罗诉韦德案案中作出的判决,确定了“三段式标准”:怀孕的前三个月(孕早期),女性自主决策;妊娠中期(妊娠晚期),为了女性健康,各州可以限制堕胎,但不能禁止堕胎;在妊娠晚期(孕后3个月),除非母亲有生命危险,为了保护胎儿,各州可以立法限制或禁止堕胎。
男人决定要孩子的想法应该从射精开始,而不是在女人怀孕之后。所以,一旦射精完成,但你拒绝接受“孩子”的后果,你就被抛弃了。
女性承担了绝大多数的生殖功能,所以她们生孩子的决定应该从“胎儿在子宫内三个月后”(人工流产的情况下)开始。一旦孩子在腹中发育且健康,不危及母体安全,后期不需要就会被抛弃。
孩子出生后遗弃是一种比较道德的行为。
在郑爽的案例中,她在早期阶段完全参与了生育决定,而在孩子出生后她并不积极负责。当然,她被抛弃了。
我觉得这真的是人性的问题,不是性别的问题。
如果一个男人这样做,也是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
第三,
我只能感慨:一米养百人。
孩子和父母之间的缘分,太难谈了。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父母对小家伙不尊重,不欢迎,尤其是那些不小心来的,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
有的人把孩子当成一个全新的生命,有的人把孩子当成一个承载两个人基因的工具,进而讨厌房子,讨厌狗。
亦舒年轻的时候生了儿子。他再也没有看他的儿子一眼,也拒绝承认他。
儿子蔡边存十一岁的时候,是他最后一次见到母亲。19年后,蔡边存成为香港著名的画家和设计师。她去温哥华探望母亲,但亦舒拒绝见她。
有意思的是,亦舒四十多岁的时候成名,生了个女儿,他视若珍宝。
可以说,儿子是亦舒的意外、麻烦和负担,女儿是她的“计划”,是她的幸运星。
成龙抛弃了吴卓林。
成龙看到吴绮莉怀孕后,首先要求她堕胎。
孩子出生后,他与吴卓林断绝了关系。
他把女儿视为吴绮莉对自己的报复。
这些年来,成龙对房祖名相当不错(尽管不够尽职)。他带儿子进娱乐圈是为了给儿子吸毒的后果擦屁股。
吴卓林是成龙的意外,房祖名是他人生计划的一部分,他是传宗接代的候选人。所以成龙偏爱其中一个。
张铁林也是有名的渣渣爸爸。
他只结过一次婚,和一个波兰电影制片人生了一个混血女儿。一开始,他只认了这个女儿。
在与女演员侯生下私生女后,他拒绝承认此事。
后来他和一个女学生生了一个儿子,小肖敏,还发表了一句千古名言:你们这些年轻女孩怎么能不碰呢?一碰就出事。
为了养活女儿,从娱乐圈退下来的侯开始起诉,要求赔偿女儿的赡养费。从那以后,一系列的诉讼在张铁林开始了。
西安肖敏生下儿子后,张铁林觉得自己的皇位没有继承,儿子还需要一个,就去西安肖敏抢儿子,西安肖敏在抢儿子的过程中也出事了。以后想见到儿子,她什么都挡着。
2015,侯与西安共同起诉。
最后,付给了侯女儿654.38+0.98万的赡养费,但西安始终没有见到她的儿子。他们之间的事情是否有结果还是未知数。
私生女是张铁林的麻烦,私生子是他家的“香”,混血女儿是她的掌上明珠。
三个孩子,三种治疗。
英达否定了与宋丹丹所生的儿子巴图,却“父爱”着与后来的妻子所生的孩子。原因也很简单:前者是负担,后者是“上帝给Ta的有计划的礼物”。
事实上,陈冲也放弃了寄养。早些年,她在南宁领养了两个孩子。后来她怀孕了,就把它们送给了一个“好人家”。
这件事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污点。她曾澄清自己从未领养,但很快被民政局打了耳光。
对陈冲来说,收养后来变得很麻烦;从自己身上出来的是甜美的果实。
有很多父母因为孩子长得像他们讨厌的前夫、前妻,就视孩子为恶。再婚后,与再婚伴侣所生的孩子被他们视为“爱情的结晶”。
有些生命的到来注定是不受欢迎的。轮回也是一种技巧和运气。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但我真的不想从“命运”的角度去分析抛弃。
不应该归咎于他们命不好,而是父母不近人情。
以前和妈妈一起看一个寻亲节目《等着我》。很多被遗弃的孩子,即使遇到了好的家庭,也会面临或大或小的心理危机,想要找出亲生父母遗弃自己的原因。
黄秋生的父亲是一个抛弃自己儿子的人渣父亲。当时香港由英国统治,英国人在香港和一个本地女孩发生关系并生下孩子然后头也不回地返回英国的案例很多。黄秋生的童年非常艰难。他和母亲相依为命,生活窘迫,在湾仔搬来搬去。
小时候因为“不是中国人,不是外国人”,“没有父亲”的身份,经常被欺负。
成功之后,他还是想找到自己的亲人。后来他得知父亲已经去世,这才认了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弟。
他还孩子气地说:“我父亲曾经在信中说,如果我是个好孩子,他会帮我做一切事情。”。我想他现在觉得我是个好孩子,所以送了两个哥哥给我。"
你以为这是一个年近六旬,已经当爸爸的人吗?
不,我只是觉得他像一个六岁的孩子,一个迫切需要父亲肯定、鼓励和关心的孩子。
他一生都渴望父亲的爱,即使到了老年也是如此。
有趣的是,黄秋生后来模仿他的父亲,抛弃了他的一个孩子。
同样经历的,还有法国思想家卢梭。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被遗弃了。长大后,他抛弃了自己的孩子。
这种家风也是遗传的,影响几代人。如果你不够自觉,男孩可能会模仿父亲,女孩可能会模仿母亲..........................................................................................................................................................
很多人为郑爽遗弃儿童辩护,因为他没有站在儿童的立场上考虑这个问题。
现实生活中,男性遗弃孩子的情况比较常见,因为生孩子对他们来说只需要一次射精。这种现象如此普遍,人们并不感到意外,反而有些麻木。抛弃孩子的是母亲,会引起公愤和鞭笞。
而我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一直是一致的:遗弃孩子是一种非常不人道的行为,无论男女。任何有这种行为的人都应该被鞭打(无论男女)。
至于“把孩子交给合适的人抚养”,那是后事的另一个问题,不在此讨论范围。
抛弃孩子的父母必须受到舆论甚至法律的惩罚。我的立场永远不会改变。
“把孩子交给合适的人抚养,也是做好事”,这是降低底线。
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律就像挡洪水一样。上面的大坝保不住,下面的小坝肯定会决口。
就像立定跳远,你要瞄准两米远才能跳到一米五。如果你的目标是1.5米,你最后的立定跳远可能是1.2米。
“取法,则得之;取法于中,取法于下。”这是孔子说的。意思是:如果你按照上面的指导方针去做,你只能得到中等的结果;以中等为准绳去模仿,只能得到低劣的结果;以下面的标准为例,一点底线都没有。
坚持高底线,可以得到一个中底线的结果。如果一开始就允许低底线发生,并且为这种行为辩护,那么人类的行为一定会突破低底线。
同理,一旦你辩护说“只要把孩子送给更合适的人抚养,你也是在做好事,也是在为社会做贡献”,那么原生父母放弃收养的概率是1%,很可能变成10%。
我们不能禁止遗弃,但这个舆论不能放松。如果放松了,就会降低底线。没有了道德谴责的压力,很多人做出生孩子的决定,更随便的生孩子。
郑爽被谴责的原因不是她不爱孩子,不想要孩子,而是她对“生孩子”太随便了,像过家家一样。生孩子不是吃饭。想吃就吃,不想吃就扔了。如果连这个都不能谴责,我真的觉得这个社会没有希望了。
谴责并不意味着强迫她接管孩子。这是两码事。
怎么会有人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