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的合理放养密度是多少?
放养密度也叫放养量。对于较大型鱼类的小型鱼种和小型鱼种,放养密度常以单位面积的放养量(即尾数)(尾/公顷)来表示;对于较大的鱼类品种(一般大于50g/尾),常以单位面积重量(kg/公顷)来表示。
放养密度太小,无法充分发挥鱼塘的生产力。适当增加鱼种的放养密度是提高产量的有效措施之一。但当放养密度超过一个边际水平时,由于过度的空间竞争和食物竞争,以及鱼类自身粪便和排泄物中有害物质的影响,鱼类产量会下降。作者调查了太湖流域124公顷的140个鱼塘,结合科学实验证明,每条混养鱼的总放养量为3750公斤/公顷时,净产量最高,超过这个密度,净产量就会下降。作者还证明了当载畜量为每公顷2700公斤时,经济效益最佳,即成本利润率最高。因此,为了获得高产、稳产和高效,如果可能的话,每公顷的载畜量应在1500公斤以上和2700公斤以下。当然,如果主要养殖的是小鱼或者小型鱼种,放养量应该在下限,然后酌情减少。
在上述最佳放养密度范围内增加放养密度以提高产量,必须采取两项措施来保证:①供水管理。保证整个生长季优质水质的供应,使有毒物质得以稀释,浮游植物水华得以控制。②给池水增加氧气。下午短时间使用增氧机,可以把水表中过饱和的氧气压到鱼塘底部,同时也可以把空气中的氧气带入水的各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