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的企业在国税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去地税吗?

国税地税合并后,三证合一的企业到当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6月18日上午20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并挂牌。2065438+2008年7月20日,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挂牌。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第四十六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收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好、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将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辖区内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管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各级税务组织体系和税收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权力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扩展数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和场所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及复印件;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四)有独立生产经营权、独立财务核算、定期向发包方或出租方支付承包费或租金的承租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承包租赁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工程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给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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