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如何?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规定一个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条款。

2.程序上需要人大制定和修改,常委会不能制定和修改。

3.实际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基础。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国家制度是:

1.社会主义制度;

2.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组织形式——政权);

4.* *生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 * *生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 * *生产党执政,多党团体参政);

5.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的自治制度;

6.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基础地位,各种经济同发展格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中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

1.平等权;

2.个人自由;

3.政治权利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

5.监督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

7.教育、科学和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自然:

1.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取得阶级斗争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制定的,用来维护和巩固这个阶级的政权,是这个阶级的胜利。从宪法的阶级本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在英国、美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较早,这三个国家最早出现资产阶级宪法。他们的政治制度不完全一样,但他们的阶级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建立在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基础上的,都是以保护资本家的私有财产为神圣职责的。政治上是巩固资产阶级专政,确认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虽然资本主义宪法的一些条款有所不同,但都是资产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维护了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无产阶级建立政权后,也需要用宪法来巩固胜利。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同,但阶级性质是一样的。社会主义宪法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上,以发展生产力和保护公共财产为首要任务;都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它们是无产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同一类型不同国家的宪法不同;同一个国家的宪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变化。除了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民族历史特点等因素外,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资产阶级宪法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是分不开的。“宪政”、“宪政”、“立宪主义”都是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别名。资产阶级宪法是在反对封建专制、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资产阶级要发展资本主义,需要突破封建制度的束缚,实现买卖自由、契约自由和等价交换。这种生产关系反映到政治上,就是要建立标榜自由、平等、人权的资产阶级民主。其宪法规定的是人民主权、分权(见三权分立制度)、尊重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资产阶级宪法规定的民主制度是为了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它宣称“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把保护资产阶级私有制和剥削无产阶级作为首要任务。这样,资本主义国家必然会实行资产阶级专政。但是为了欺骗无产阶级,他们口口声声说是专政,这是宪法没有明文规定的。

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还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法律化,制定宪法,巩固政权,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宪法是巩固和发展这一经济基础的法律手段。社会主义宪法公开承认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包括剥削者的专政和劳动人民的民主,即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最高形式的民主。但是,社会主义民主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宪法也必然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把适合中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法制化,根本任务是为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