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解散,要求下岗职工签字,但职工不签字,单位是否有权停止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近日,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湘泉在某论坛上表示,由于国企改制等因素,要做好第二波裁员的准备。这一论调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焦虑。毕竟上一轮裁员带来的噩梦还停留在很多人的记忆里。

然而,人们在媒体上看到这样的言论,“国企改制和裁员潮是后来经济腾飞的基础”,国企职工下岗是因为渴望安逸,“在市场上打拼远不如在国企容易”,“大多数人从裁员潮中走出来后生活更好了”...

这种论调在前几年还挺流行的,但对那次下岗潮中的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下岗”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词。

下岗是90年代出现频率最高的词。

下岗的基本解释是指离开执行任务的岗位,不同于在岗和在岗。在20世纪90年代,下岗一词在中国有了独特的含义:员工因企业破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

本质上,下岗是失业,但与失业有着微妙的区别:失业人员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档案转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下岗职工虽失业,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当局只有“失业”这个概念,而没有“下岗”这个词。至于为什么“下岗”一词出现在中国,2004年的《南方周末》说:“根据官方统计,失业人口和失业率中,有相当一部分未被统计在内,比如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和隐性失业人员。”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2月发布的全国下岗职工情况报告,1998年至2000年,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137万人,其中1998年,年初为691800人,当年增加562.2万人;1999,上年结转665438+万人,当年新增618.6万人;2000年比上年结转652万人,当年新增444.6万人。

下岗工人是不是贪图安逸,无所事事?

近年来,有媒体和学者这样描述下岗工人:“没文化,没技术,懒,骄傲,脏,累,累,干活钱少,宁愿在家打牌麻将,上网发帖抱怨,沉浸在过去无所事事不愁吃喝的幻想中。”甚至有人认为,正是这些工人的懒惰导致了大量国企倒闭,最终破产,是他们自己下岗的。

这种说法对下岗工人极不公平。1998出现“下岗潮”的原因:一是亚洲经济危机影响了中国的出口,工厂开工率不足,工人没有工作;第二,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中央提出“三年搞活国企”,除了少数具有资源垄断优势的大企业,其余几十万企业都是“关停并转”。21世纪初,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互联网企业的崛起,与下岗工人没有直接关系。

“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吃大锅饭搞垮企业”...都在污名化下岗工人。当时很多下岗工人还是技术能手。在贾拍摄的《二十四城记》中,一个工人问厂长:“我是不是迟到了二十多年?20多年了,我哪一年不先进?”然而无济于事,我被裁了。

●买断工龄,几十年一夜成路人。

在“下岗潮”之前,很多国企员工过着“单位生活”,最大的特点就是“高福利低工资”,吃喝、教育、医疗、养老...一切由单位处理,个人没有积累任何财富。在很多国企集中的城市,工厂几乎是城市的主体,比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如果排除厂区和员工居住区,整个区域可能只剩下一两个园区。在这里,每个人的生活在进出工厂时都是统一的。

《杀死石家庄人》这首歌更直观地描述了国企工人:“晚上6点下班,我在药厂换衣服,老婆在煮粥,我去喝几瓶啤酒,就这样活了30年,直到大楼倒塌……”

被裁员改变了这一切。刚开始企业也交了下岗费,后来很多企业干脆不管了。当时国企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减员增效”(减少冗员,提升企业效率)。员工虽然下岗了,但还是依附于单位,“减员”的目的并没有达到。所以,当时很多国企为了真正瘦身,采取了一个重要手段——“买断工龄”:根据员工工作时间的长短,一次性支付数万元的安置补偿金,员工脱离企业,不再享受企业的任何工资福利待遇。

其实“买断工龄”是违法的。当时的劳动法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即使不能迅速再就业,也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不能通过“买断工龄”来结束与员工的关系。199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两个规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层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买断工龄’的方式终止本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但在实践中,“买断工龄”的做法比比皆是,以至于成为默认的事实。很多用人单位甚至强行“买断工龄”。时代周报报道,2000年7月,河南省卢氏县公安局五楼召开石油公司职工大会,与会领导扬言“除非签和解合同,否则不准任何人出家门”,迫使三个月、一年、三年、五年就要退休的老工人下岗。

在2009年对沈阳市国企员工的一项研究中,随机抽取了21名受访者,其中11人是被迫买断,6人是半强迫半自愿,只有4人自愿选择买断服务。

当时各省一年工龄的价格不一,从东北的2000元左右到江浙的1000元——也就是把一个有20年工龄的工人用几万元推到了马路上。

下岗工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当时买断工龄的工人一次能拿到几万块钱,这不是个小数目,但对于四五十岁没有能力找新工作的人来说,还是不够。更有甚者,很多单位效益不好的下岗职工根本没有机会拿到这笔钱,只能靠“低保”生活。

从65438到0998,沈阳下岗职工的“生活补贴”是每月240元,只能发两年。之后如果生活难以维持,可以申请民政系统的“低保”,每月205元。拿到这205块钱不容易。只要家里有电器,不管多旧多破,都不能申请低保。

据当时媒体报道,沈阳铁西区,这是个下岗镇,那里的工人村农贸市场,猪肉比沈阳其他地区便宜五毛钱,鸡蛋少2-3毛钱。即便如此,销量还是很少。

专栏作家吴晓波也在他的文章中写了这样一件事:“一个家庭的丈夫和妻子下岗了,生活很艰难。有一天,正在上中学的儿子回家说学校要开运动会,老师让他穿运动鞋。家里真的买不起鞋。吃饭的时候,老婆开始抱怨老公没有能力。她老公埋头吃饭,一句话也没说。她的妻子抱怨道。她老公放下筷子,默默走到阳台,跳了下来。”

●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多难?

很多人质疑:为什么下岗职工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出去打工再就业?

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郭于华于2004年对沈阳和长春的近1000名下岗工人进行了一项专门调查。她当时的调查显示,下岗职工平均年龄为42岁,其中45岁至49岁占比最大,占比30.1%,其次是40-44岁,占比26.9%。郭于华曾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说:“这些人很难再找到工作。其实大部分都找不到工作了。甚至他们的孩子毕业后最初就业都有问题。你怎么能让这些人重新找到工作呢?”

对于一些人来说,尝试做一些小生意并不容易。对于下岗职工,沈阳曾经规定,下岗职工做生意可以“减免一年工商管理费”,但条件是下岗职工必须是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对于很多没有创业经验的下岗工人来说,几次创业不成功,就要缴纳各种税费:工商管理费、摊位租赁费、卫生费、报纸费、消防费...加在一起,当时每个月几百块。

在江浙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再就业更容易;老工业基地,下岗潮一爆发,几乎波及整个城市。这个时候,做小生意的客户在哪里?

当时爆发下岗潮的城市有一个自发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市场。求职者胸前挂着牌子,上面写着自己擅长什么,比如“水管工”、“电工”。一有人经过,求职者就问:“你不需要人,你不需要人,你什么都可以!”对于没有一技之长的男人来说,做的最多的就是保安和门卫。

对于女性来说,再就业更苦。近年来,沈阳流传着一个故事:“铁西区很多职工家属下岗没有生活,妻子被迫去洗浴场所做皮肉生意。晚上,她们的丈夫用他们的破自行车把她抬到外面,而她们的妻子则进屋。十几个老人在外面抽着闷烟,半夜下班,然后默默的用汽车载着他们回去。沈阳当地人管它叫‘忍者神龟’。"

这种生活甚至直接影响到下岗工人的下一代。纪录片《铁西区》第三集《艳粉街》,描述了当时生活在铁西区的年轻人,几乎都是下岗工人的子女。父母下岗,收入微薄;年轻人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他们失去了接管工作的机会。他们每天无所事事,对未来不知所措。

●如今,下岗工人不得不为养老发愁。

十几年前的下岗工人现在都快到退休年龄了。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变得更好,而是要为养老发愁。

从1995开始,我国正式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并最终在2005年确定了个人8%、企业20%的缴费比例。但是,对于下岗职工来说,很多公司从他们下岗那天起就停止为他们缴纳保险。如果他们还钱,需要承担全部28%的费用。

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放宽缴费年限、免除滞纳金等政策,但要还十几年的养老保险,仍然需要几万元,这对于很多下岗后没有正常收入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事实上,社会保障问题在下岗潮开始时就已经引起了一些经济学家和官员的关注。1998左右,世界银行和国务院体改办分别估算了社保债务的数量,比较接近的数字是2万亿。包括吴敬琏、周小川、林毅夫,以及担任财政部长的刘仲藜,都提出“除非解决这个养老保险所欠债务的问题,否则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就不能正常运转,建立社会安全网,维护社会稳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吴晓波在他的专栏中提到:“2000年初,国家体改办设计了一个方案,划拨近2万亿元国有资产‘变现’老职工的社保个人账户。然而,几经波折,这个计划最终还是失败了。反对者的理由是‘把国有资产变成职工私有资产,明显是国有资产流失’。”

后来,在参加一个论坛时,吴晓波遇到了一位反对2万亿分配计划的经济学家。他问,十年后,对当年的想法有什么反思?一边吃,经济学家一边淡淡地回答,“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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