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反家暴法
1.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虐待和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心侵害行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要求加害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加害人有虐待、遗弃等严重过错责任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因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家庭暴力及其识别
这部法律规定了四种形式的家庭暴力:一是身体暴力,即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虐待和恐吓;二是精神暴力,即经常虐待、恐吓等精神控制;三是肢体暴力,即经常殴打、肢体残害、精神控制;第四,性暴力,即经常贬低妻子和其他性伴侣。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其他形式的家庭暴力。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外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人:指与其他父母、子女共同生活的其他人共同生活期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同时,我们国家的暴力案件涉及的人群也很广,这一点也很清楚。这个法律并没有对所有人员分别定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
3.“反家暴”行政干预措施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规定,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给予必要的帮助和保护,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报警,制止家庭暴力;对于伤情较重的家暴受害人,要及时送医疗机构救治,防止伤情进一步恶化。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庇护或者救助;被害人不愿意接受庇护或者救助的,可以请求有关组织和个人出具证明,代为申请临时庇护或者救助。
4.家庭暴力的认定
本法所称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暴力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措施。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训诫,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的执行可以将当事人变更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裁定送达前,申请执行人应当将裁定副本送达申请人,但书面申请除外。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撤销或者变更申请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