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小雨”事件调查结果。“铁龙女”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陕西通报了调查结果;网中的“小雨”,指的是与榆林市佳县金明寺镇元疃毛沟村村民李某敏同居的女子。现在,户口本上的名字是“陶”而她以前的名字是“唐小雨”。
李某民,男,48岁,2018注册于Aauto快消短视频平台,用户名为“我是李旗峰”。他经常在Aauto Quicker平台上直播视频,发布反映他和小雨生活的视频。
2022年3月8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确认陶之父陶某金于2020年9月死亡,并将从遗物中提取的生物检材与小雨、陶的血样进行比对,确定陶某金为小雨、陶的亲生父亲。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全面调查鉴定,检验鉴定结果表明,“小雨”为汉中市佛坪县失踪女子陶,而非青海民族学院失踪的。
2010年9月,吴某在Xi市鄠邑区某广场遇到“小雨”,见她精神异常,遂将其带回家中。后来,霞(娃的妹妹)联系王某明(李某民的三弟),她在弟弟家看到一个有精神障碍的女人,就可以做李某民的媳妇。14年9月,李某民、王某明将8000元交给夏、娃,李某民带着“小雨”回到郏县,从此同居。2022年3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拐卖妇女的娃、夏等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李某敏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已过诉讼时效。
公安机关进行了现场勘查,调阅了相关资料,走访了当地,并由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关于虐待“小玉”、山洞“监狱”、“铁丝网”的信息是不真实的,是虚构的。2017至2021期间,李某民驾驶机动三轮车接送儿子上下学。2020年,李某敏为三轮车安装了铁皮棚,用于挡风遮雨。“小玉”生活不能自理。李某民接儿子时会带上“小雨”。车棚里还放着被子和凳子,开车时车棚门会被堵上或锁上。2021,儿子住校后,李某民将车棚拆除,现作为鸡棚,现放在窗外。
2065438+2009年5月22日,郏县公安局金铭庙派出所在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增加了“小雨”的户籍,登记为“唐小雨”。2021,郏县公安局发现佛坪县“唐小玉”与“陶”户口重复,“唐小玉”的户口已于2月24日注销。
2012 165438+10月3日“小玉”生下儿子,佳县中医院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2014年5月25日,“小雨”又生了一个女孩,但她已经无力抚养。李某敏将女孩送人收养(婚后无子女),刘某兵通过他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官庄乡柳量子村村委会未经调查就给了准生证。2016 165438+10月23日,金铭寺派出所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对该女生进行了户籍登记。2013年3月27日,金明寺镇政府未经审核确认,向李某民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22年3月3日,13,“小雨”在市县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上海)法医科学研究所进行了鉴定。3月25日,经鉴定,小玉患有精神分裂症,处于发病期。3月29日,“小玉”被送往精神病医疗机构治疗,政府派人照顾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他表示一定会跟进小玉的康复治疗、未来的生活保障以及小玉儿子的教育资助、心理咨询、救助等后续工作。这是陕西通报的“小雨”事件调查结果的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