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法律案例分析

1.项链将归还给万雄和他的妻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从题中含义来看,万琪在进行赠与行为时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万琪没有资格赠与项链,其赠与行为无效。因此,项链应归还给万雄夫妇。

第二,这个奖应该由屈获得。本案中,刘建议购买四张彩票,每人一张,其他三人也表示同意。所以买回来的彩票归个人所有。曲中奖后,奖金也应归其个人所有。

第三,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案例中,A与男友只是同居关系,夫妻关系并未成立。所以,A不能告男友重婚罪。

四、1,应以实际死亡时间为准。

2.有效。在被宣告死亡后,赵等人作为的妻子和子女,具有合法的继承权,故继承有效。

3.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作为合格的民事主体,刘进安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后仍然存在。因此,遗嘱是有效的。

4.如遗嘱所述,它将在四个人之间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个以上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宣告死亡后,他与赵的关系解除,但赵仍有继承权。之后,刘进安和胡柔结婚了。虽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夫妻俩的事实是清楚的,他们有一个儿子,刘冬冬。因此,胡柔、赵、刘裕和刘东东都是的法定继承人。所以遗嘱是有效的,应该按照遗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