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知几位因隐性采访涉嫌侵犯人格权的记者或媒体。
羊城晚报刊登了本报记者8月25日在上海街头报警的消息,1998。为了考验上海警方的快速反应能力,在获得有关部门的特别许可后,羊城晚报记者阮伟冒充被劫外籍乘客,向上海“110”举报。报案后仅2分10秒,四辆警车接连轰鸣。
山西阳泉的新闻媒体也策划了类似的报道。在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配合下,几家媒体聚集在一个地方,同时给几家医院的急救中心打电话,声称某地有危重病人需要急救,请派救护车过来。不明真相的医院救护车陆续赶到。
显然,这种隐性采访是新闻媒体导演和表演的,难免有“制造新闻”的嫌疑。110报警台、医院急救中心等。,作为服务社会、为民解难的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受到了人为因素的干扰,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如果同时真的有人需要报警,真的有危重病人需要抢救怎么办?你没错过大事件吗?因此,我们认为媒体的做法是不恰当的,甚至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