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残疾人补贴政策
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视力、肢体残疾和智力、精神残疾,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三、四级视力残疾、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四级智力残疾的残疾人和一、二、三、四级听力语言残疾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第八个五年计划到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方针经历了从“初步解决温饱”、“基本解决温饱”、“基本实现小康”、“全面实现小康”、“保障群体发展机会”的转变。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增强参与社会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国6000万残疾人中,大部分都有康复需求。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残疾人的康复。自1988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来,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残疾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1,免费参观
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以免费参观国家博物馆、大型商业活动、旅游景点和各类景区。
景区使用政府定价缆车、游园车费用减半!
有关行人需要为残疾人出行和通行提供方便。
2、交通免费
盲人和一级肢体残疾人凭爱心卡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设备、公交车、地铁、轮渡等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停车对残疾人免费。
3、生活服务
在城市地区,对残疾人家庭安装有线电视、电话、水和煤气服务给予适当优惠,部分地区只收取制作费。
有条件的地区对残疾人家庭给予补助,一般在1万元以内、4千元以上,并享受捐赠热水器、微波炉等生活设备。
照顾盲聋哑人的电视费、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
4、生命支持
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比例在原最低生活保障基础上提高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组织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