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团购商品房优惠价格不纳入备案价格下降比例范围。

65438 10月25日,本报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近日,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3年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现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商品房的纳税人给予退税优惠。

同时,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2022年底前逐步取消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入,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争取政策,对风险可控、担保充足的项目给予合理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支持,努力使房地产开发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对于暂时困难的房地产企业贷款,可以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本、不还本金继续贷款、展期贷款等方式帮助企业抵御风险。稳妥有序开展风险处置项目贷款业务,支持增加“保角楼”项目配套融资贷款。

在落实“有抵押转让”优惠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已抵押的房地产需要上市交易的,出卖人无需先返还原抵押即可完成转移登记,买受人可以通过“有抵押转让”获得金融贷款。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覆盖范围,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允许在湖北、湖南、重庆、四川成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州购房,向州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安置房可以采取商品房团购、新增土地划拨等方式筹集。支持国有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房,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探索房地产企业可将现有商品房作为* * *产权住房出售给购房人。团购商品房优惠价格不纳入商品房备案价格下降范围。

此外,引导和鼓励农村居民到城市买房;鼓励二孩及多孩家庭和各类人才购买商品房的购房补贴。

同日,恩施住建局还发布《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到州内县市购房的,实行定向住房限价销售,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对保留宅基地并进城购买商品房的农村居民,实行住房补贴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上给予适当优惠。

同时,各金融机构要创新农民进城购房金融产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力度,保障农民进城购房资金需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城市购房的农村居民,可以申请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在教育、医疗卫生、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原有集体财产权、收益分配权可以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