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钱被用来反腐倡廉。
2065438+2005年3月5日下午,CPPCC在无党派小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政协委员、厦大教授田忠群提出的问题引起了在场委员的热议。
“其实我经常听到这样的问题。”来自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的政协委员夏宇红说,“虽然我是政协委员,但似乎很难跟他们讲清楚,反腐追回的钱跟大家有什么关系。希望现场所有成员都能教教我。”
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林毅夫主动回答问题:“反腐跟老百姓关系很大。政府的行政开支、教育经费和公共建设经费都有固定的预算。如果你吃喝或者从你个人口袋里贪污,你花在公共建设和教育上的钱就少了。”
“有人可能会说,有些腐败是企业给官员送钱。这不是来自政府预算。是不是跟老百姓没关系?”林毅夫假设另一种情况,解释说:“想一想,用这笔钱贿赂政府官员的目的是什么?权力寻租。而那笔贿赂成了工程预算的一部分,偷工减料就应运而生,间接影响了老百姓的生活。”
林毅夫委员讲了一个亲身经历:他最近去广东某县调研,发现一条村道用了20年,质量却很好,而隔壁村一条破旧的村道,居然只修了一两年。“两条村道的预算差不多,问题是腐败滋生偷工减料。”
在权力寻租问题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指出,腐败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权力寻租。要为加强廉政建设的权力瘦身,扎紧制度篱笆,坚决摧毁寻租空间,努力铲除腐败土壤。
“但为什么不能用更直接的方式让人们感受到反腐的好处呢?比如把反腐追回来的钱投资农村教育,或者用来治理农村污染,把这些贪官搜刮来的人民膏还给人民?”田忠群委员打断了林毅夫的话,直接抛出了自己的建议。
“增加对民转移支付是好事,但不能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虽然执行八项规定省下来的钱不一定能分给老百姓,但反腐可以保证这些钱花在原来的预算项目上。”林毅夫说,“但是你的建议很好。确实需要增加民生预算来解决腐败引发的民众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