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进口申报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化妆品进口申报审批申请材料:

(一)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的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生产过程的简要说明和草图;

(五)产品质量和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的原包装(包括产品标签和产品说明书);如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包括产品标签和产品说明书);

(七)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材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物质的相关安全评估资料;

(九)申请护发、健美、乳房保健产品的,应当提交以功能成分及其用途为依据的科学文件和资料;

(10)境内行政许可申报责任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境内行政许可申报责任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原料和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禁止和限制使用高风险物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其他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信息;

(十四)产品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