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循环交易?

您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65438+2006年9月修订)第3.1.4条规定,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割前不得卖出,但循环交易除外。证券循环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易确认后,在结算完成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债券、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上市货币市场基金、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跨境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当日交易,b股在下一交易日交易。

前款所称跨境交易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跟踪的指数成份股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正在循环的开放式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流通证券的种类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