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的性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务院管辖。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2065438+2008年3月,根据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关改革方案》,省级和副省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负责辖区内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扩展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变化:

2065438+2008年3月,根据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关改革方案》,省级和副省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负责辖区内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各级税务组织体系和税收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权力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国家税务局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