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教育局各单位

体育教学简介

⑴教育

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901所,其中幼儿园444所,小学210所,初中125所,九年义务教育学校63所,高中28所,中等职业学校17所,特殊学校5所,大学9所。现有学生43万余人,教职工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44万人。

建市以来,眉山教育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发展。入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9%;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4.5%。东坡区和彭山县人民政府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得到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可。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9%,拥有省级示范普通高中9所(省级2所,省级7所),市级示范普通高中10所。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目前,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所,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1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所,一次性就业率达98%。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引进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工商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等8所高校办学。辖区高校数量居全省第三,其中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在全国独立学院百强中排名第五;成人教育继续发展。为农村培训了30多万科技人才,完成了30多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2.14%,初中和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到65.4%和97.27%。

(2)体育

全市共有体育场地2240个,其中公共体育场2个,公共体育馆5个,村级农民健身工程537个,全民健身路径242条,乡镇体育健身中心3个,其他场地1451个。业余体校6所,市级体育社会组织16个,县级体育社会组织57个。全国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学校1所,省级示范学校10所,市级示范学校11所。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个,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6所。现有专职教练员25人,体育教师884人,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骨干1620人。先后向省级以上专业队输送张一萌、、罗雅丹、车等50余名运动员,运动员共获得1枚奥运银牌、2枚青奥会奖牌、4枚亚运会冠军、5枚全国冠军。承办全国男排联赛、乒乓球超级联赛、全国棋星赛、全国乒乓球俱乐部甲B赛、全国俱乐部青少年篮球联赛等20项高水平体育赛事。

领导介绍

廖(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教体局全面工作。

赵小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及学校安全管理,眉山广播电视大学、眉山科技学校、眉山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联系市内高校、市职教协会。

周凤贵(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人事处、市教师培训中心、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语委办公室。

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内审司(信访司)。

曾维刚(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姚小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青少年体育、综合体育、社会体育、业余体校、体育彩票管理站。主持市体育总会工作。

郭子明(教育督导组党组成员、省长):分管基础教育处、督导室、市教育研究所、眉山第一小学、眉山第一幼儿园。联系市教育协会、市学生体育协会。

刘力(招生自学考试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分管并主持市招生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

王金祥(研究员):分管教育技术装备站(电教中心、教育信息中心)。

宋光宇(副调研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协助分管领导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工作。

杨毅(副调研员):协助分管领导分管体育工作。

组织结构

市教体局13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运作;负责教育体育宣传教育和体育信息管理;协调和指导教育体育年鉴和教育体育志的编写;组织处理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负责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的保密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

负责研究起草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综合改革的政策性文件;负责起草全面综合的文件和资料;归口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负责民办学校和高中阶段教育机构的审批、财务监管、统计、招生广告审查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证;负责指导教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全市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3)计划财务部。

拟定全市教育和体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学校布局规划和校舍建设,学校后勤管理;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教育经费和其他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集教育体育资金、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投资及相关资金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内外教育和体育援助项目;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收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和固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础信息和教育经费的统计分析;负责监督检查区县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

(4)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研究和指导基础教育改革;负责协调高中入学考试;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和地方教材建设;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学校的艺术、卫生、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各类学科竞赛的管理;负责国(境)内外教育教学交流;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负责市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负责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教学实验和实习基地(场)建设等业务管理;负责招生、学籍、就业指导等工作;参与职业教师的培训;协助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和协调全市职工教育和企业教育综合改革。

(6)学校安全管理科。

负责制定教育系统贯彻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具体措施;负责领导全市各级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学校安全信息;带头处理各类学校安全事故;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7)青少年体育部。

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国家体育课程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学校体育检查评估,组织青少年体育活动;指导全市各类体育学校、传统体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的开展;组织筹备和参加省运会等重大比赛;负责运动员和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体育领域的反兴奋剂工作。

(8)社会体育部。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群众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市级群众性体育赛事;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市级体育协会的指导服务。

(9)体育综合部。

编制全市体育竞赛计划,负责综合性体育文件的起草;进行体育统计、年度职业报告和现场调查;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体育彩票的销售;依法对全市体育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负责确认和公布市政记录和青年记录。

(十)市人民政府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计划;组织实施对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县(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辖区内各级及以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指导县(区)教育督导工作,培养督学。

(十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学习和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规范语言文字和信息文字的编写和管理。

(12)人事科。

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编制和岗位管理、考核、聘任、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批和优秀人才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管理和教师的对外交流;负责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对口支援;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筹继续教育、教研、电教等机构资源,指导教师培训机构教学改革;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

(13)监督和内部审计科(信访科)。

监督检查机关和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和指示的情况;负责对党组成员、行政班子和公务员执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监督;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政风建设,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受理对巡视监督对象的举报、投诉和申诉,查处巡视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协调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和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