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临时进行货运、运输、货物运输时,应遵守哪些规定?如何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1)道口:指宽度在2.5米以上的铁路路面,直接与道路所经过的平面交叉。根据看守情况,可分为“有人看守的道口”和“无人看守的道口”。(2)人行步道:是指铁路上的路面宽度小于2.5米(城市一般为0.75至1.5米,农村为0.4至1.2米),与道路所经过的平面交叉。人行步道只允许行人和自行车通行(较宽的人行步道可以使用人力车),不允许畜力车和机动车通行。(3)平交道口:指车站、货场、专用线内的平交道口,专用于内部作业,不直接贯通道路。(4)铁路与汽车、马车路交叉的地方,应设置道口。道口应尽可能设在对铁路和公路有良好观测条件的地方。站内不得设置道口。在交通繁忙或有高速列车的地方,应采用立交;其他地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互通式立交。道口的等级和标准由铁道部规定。道口的铺设、拆除和防护由铁路局决定。(5)道路交叉铺筑,道路两侧坡度及平台长度应符合要求。道口(不包括人行道宽度小于2.5米的人行步道和车站、货场、专用线内的平走道)应设置道口标志、司机喇叭和防护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栏。有人看守的道口应修建道口警卫室,设置有标志的栏杆或大门,并配备必要的防护信号器具、时钟和喊话器。在繁忙和重要的道口,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电话、电铃、自动信号或自动栏杆,必要时应设置彩色信号灯。在电气化铁路上,道口两侧应有边界框,通行高度不得超过4.5米。栏杆面向道路。特殊情况下,需要定位封路时,由铁路局规定。在有人看守道口较多的工程地段,应设立道口工区或领导工区,负责有人看守道口的管理和道口防护设备的维护。(六)铁路交通相关人员,必须年满65438±08周岁,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并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铁路交通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及其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晋升或调换岗位。有技术等级标准的,必须按其技术等级标准考核合格。任职期间还应定期进行体检、技术考核和鉴定,考核不合格者应调整工作。各级道口管理机构要本着“就近、择优”的原则,组织选派对工作负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道口监督员,与监督员签订道口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监护职责和工作纪律。道口监护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监护证书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