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更加便捷,主体充满活力,厦门自贸区试行登记确认制度。
近日,在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和厦门自贸区管委会的共同推动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度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正式发布,明确厦门自贸区商事主体试行登记确认制度。据悉,试行办法自65438+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所谓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度,是指登记机关在申请人自愿申请和信用承诺的基础上,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商事主体的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进行登记确认并公示其法律效力的制度。
国务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度是否在我市实施?证照分离?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部署。据悉,试行办法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最大限度尊重企业登记自主权,以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度探索和明确政府管理和商事主体自主权,让政府管理回归原位,赋予主体更大活力,让市场准入更便捷、登记程序更透明、办理程序更顺畅、监管服务更精准。
审批极简主义
业务办理呢?瘦身?
《试行办法》以主体自治为内容撬动注册制改革,着力打造?信用承诺+自主申报+形式审核?登记制度,对依法作出的登记结果进行确认。
申请材料上,审法做了吗?减法?商事主体独立承诺,权力机构或管理机构作出决议、决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协议的规定,不再提交决议(决定)、任免文件等流程性材料。这样会减少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内部管理的干预。
在注册过程中,试验计划继续进行?减轻负担?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场所、联系人、法律文书接收人等部分备案信息可以自行公示。需要注意的是,商事主体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前款规定的事项。未及时公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商事主体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自贸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经营场所自我公示的做法是商事登记接力?住所和经营场所分开登记?是现有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和首例。
处理极限速度
审批服务正在加速。
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独立申报制度?标准化注册+申报承诺+告知承诺制?注册方式和业务范围?主项目+总陈述?Mode?这么早?注册确认系统?在出台之前,厦门自贸区内的企业在商事登记方面已经享受了一系列快捷便利的服务,而这些领先全国的做法在此次出台的试行办法中得到进一步固化和重述。
作为厦门自贸区制度创新的生动案例,《试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凸显了厦门自贸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为建设厦门自贸区一流营商环境注入了强大动力。
数字化赋能推动审批服务?加速度?。为增强企业获得感,《试行办法》进一步优化了从开办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电子登记模式,为商事主体提供一线流转、一表申报等服务功能,实现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服务智能化。比如商事主体可以在注册时自行填写公示信息,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监管极其精准
多元治理提高监管效率
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度试点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的信用监管。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加大双抽查比例和频次,探索构建多元共治监管格局,提高监管效率。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商事主体登记的,依法撤销登记。因虚假的商事主体登记被撤销登记的商事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自商事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商事主体登记。
集群注册模式是厦门自贸区服务企业的一个创举。这一具有厦门自贸区特色的做法被正式写入《试行办法》。具体而言,是指经厦门自贸区管委会认定为入驻企业注册地的特定场所,由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对集群注册企业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