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起源的定义是什么?谢谢大神,帮帮我。
监狱学的理论基础是1。监狱学:是研究监狱、监狱法制、监狱行刑理论以及惩罚改造罪犯的社会现象和规律的科学。是对监狱工作的科学总结和理论概括。2.监狱学基础理论:是研究监狱对罪犯执行和表现的基本概念、规律和原理的科学,是监狱科学体系中的主要理论学科。3.监狱法制:法制的简称。指监狱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环节的整体模式。它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工程,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监狱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活动,确立罪犯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监狱法的起源:又称监狱法的形式起源,是指监狱法的设立形式。也就是说,监狱法的起源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以一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创立的。监狱法的正式渊源反映了不同的立法规范和不同的法律效力。6.单向监区条例:该条例是司法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改造罪犯的实际要求而制定的。7.监狱行刑法律关系:是指监狱与服刑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监狱行刑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8.监狱执行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与监狱执行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国家机关或个人。监狱执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另一方面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罪犯。9.监狱执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监狱执行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监狱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刑事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10.监狱执行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监狱执行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同一方向的客体,包括行为、物质和精神财富。11.监狱执行法律事实:指监狱执行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能够引起监狱执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12.给出路:是指对除罪大恶极者外的所有罪犯进行改造,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悔过自新的机会,包括人生出路、政治出路和就业出路。13.区别对待:是指针对不同的转化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进行管理教育,区分不同情况,对症下药。体现在管理、教育、劳动、奖惩上的不同待遇。14.社会参与:是指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仅仅依靠监狱警察是不够的,还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狱对罪犯的改造。15.行刑个别化:是近代刑罚个别化思想在刑罚执行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指在对罪犯的刑罚执行中,批量执行的重点是对罪犯的案件设计,关注每个罪犯的改造,根据不同的人进行矫正和改造。16.监狱:指统治阶级关押被定罪犯人的场所,即依照国家法律设立的刑罚执行机构。17.监狱人民警察:是指我国刑罚执行机关中从事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任务的人民警察。包括所有从事政治工作、监督、教育、生产生活管理等工作的干部。与改造罪犯有关。18.监狱人民警察管理:指监狱政工机关组织部门遵循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对干警进行考察、培训、选拔、调配、使用等工作的总称。19.罪犯:是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在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20.罪犯的构成:指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各种刑罚类型与其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21.罪犯的主观构成:是指导致罪犯犯罪,在监狱中需要改造和矫正的心理结构。22.罪犯法律地位:是指罪犯等特殊公民在服刑期间,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应当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3.刑罚执行:是指监狱按照法律规定的执行范围,将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24.监狱执行运行机制:是指刑罚实际执行中,由执行手段、措施、制度、执行环境、执行权利、执行主体、接收主体等要素构成的复杂工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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