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使用低聚果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低聚果糖已在食品中使用多年。2007年底,仅日本就有多达530种食品添加了低聚果糖。GB/T23528-2009低聚果糖于2009年6月165438+10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低聚果糖在食品中应用的法律依据。

低聚果糖(包括来自蔗糖、菊苣和菊芋的低聚果糖)属于食品配料,这与欧盟和美国对低聚果糖的评价基本一致。该标准还参考了FDA的GRAS公告GRN000044,并给出了一些食品中低聚果糖的推荐添加量。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标准中低聚果糖的推荐应用范围是普通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低聚果糖的,低聚果糖作为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应用范围和用量应遵循卫生部2009年第11号公告。

扩展数据:

低聚果糖具有确切的保健功能和优良的食品配料双重品质。具有低热值、无龋齿、促进双歧杆菌增殖、降血糖、改善血脂、促进微量元素吸收等优良的生理功能。

近年来,在众多低聚糖食品中,低聚果糖被国际营养学家公认为“水溶性膳食纤维,具有极佳的难消化性”,能双向调节人体微生态平衡。是典型的超强双歧因子,受到现代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广泛应用于第三代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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