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研究
第一,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为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40%;
3.二级医院中风比例为30%;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
5.乡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为5000元/年。
第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报销至200元;
2.起付线1000元以内的手术费用按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人的住院费、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第三,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的乡镇和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和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的,不设免赔额;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 ~ 80%;
4.将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级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种重疾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重疾定额力争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