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文件名称
一是充分认识首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善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
“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是国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的一场深刻革命。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就业创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立足首都城市的战略定位要求,以精简职能、转变模式、治理环境、补齐短板、促进协调、惠及民生为重点,深入推进首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
二是继续简政放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转变
(一)进一步开展“权力瘦身”,完善库存管理制度。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市级职权,彻底释放应该简化的职权。进一步推进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改革,确保下放审批权限落到实处;对长期未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涉及高能耗、高污染的职业培训,停止办学审批。承担中央授予北京市的职权,按照《关于做好北京市外国人工作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业务的统一办理;启动试点地区服务窗口服务,推进相关业务属地办理。完善招聘会许可取消后的备案信息发布和统计制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明确、统一、规范区级“独有”职权,及时公布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职权清单;并建立动态库存管理机制,加强权责统一。
(二)实施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认定。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适时调整本市职业资格考试;现行有效职业资格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凡国家取消或停止评价和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职业资格,坚决停止评价审查取证。严禁在清单外设置国家职业资格,清单内非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就业创业挂钩。禁止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加强职业资格取消后的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做好“挂证”行为的查处工作,坚决防止已取消职业资格“死灰复燃”。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评价向行业协会、学会转移的要求,逐步将相关职业资格考试转移到行业组织承办;稳步推进行业组织有序承担水平评价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
(3)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登记流程,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直接获取工商部门推送的新登记企业信息,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参保登记,并及时向工商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实现双向数据共享。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单位标识,开展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用人单位基础信息集中统一管理和* * *使用。
(四)进行全面清理,减轻企业负担。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采取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取消中介服务收费,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向企业和社会免费开放。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人才流动收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落实取消人事关系维护费和档案费,规范人才招聘和评价收费,降低人才流动成本和企业用人成本。有效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收费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
(五)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结合首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在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和建立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机制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 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在岗创业、在职创业、在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的创新方式,在离岗创业时限、人事关系保留、岗位管理、聘用合同变更、聘用期限、考核、职称评聘、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和延续社会保障关系,为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
坚持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2016-2020)》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大推进人力社保政务公开力度,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问答,更新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扩大政务公开的公众参与范围,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利用互联网优势,增强政务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权需求,促进和保障公众积极有效地参与人类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提高人类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水平。动态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高主动公开规范化水平。
第三,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人力社保监管效率
(一)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
深化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改革,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简化流程,推广网上办公,加强网络招聘业务日常监管。坚持管理重心下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许可、监管、执法协调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效率和治理能力。继续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根据全国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颁布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立法进程。加强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发布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统一地方标准,探索机构评级区域联动评价机制。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全面建立诚信电子档案,构建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二)加强对社保基金的智能监控
加强大数据在社保基金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全力推进社保与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定期数据比对的质量和及时性,确保基金应收尽收,防止多次骗保。推进医保智能监测,完善药品监测平台和数据监测指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医疗费用异常数据筛选机制,对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关键指标监测数据分析,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继续开展享受医嘱信息试点和扩大试点,有效控制参保人员跨医院重复开药等不合理就医行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的应用,增强基金风险预警和防范功能,确保基金安全。
(三)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智能化
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抽查管理制度,实行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市级联动处理机制,实行“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实现跨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无障碍受理。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守法诚信评价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及时公布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强与住建部门、公安、交通、水务、工会等部门的联动,将建设领域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做到违法违规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加强评比达标表彰监管
进一步健全完善评比表彰制度,坚持严格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严格把握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两级严格审批,加强统筹管理。对全市保留的评比表彰项目进行梳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按照中央批准和我市保留的评比项目的名称、周期和名额,组织开展各项评比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坚持评选条件、评选方式和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民主推荐,主动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进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擅自开发、滥发奖金、乱收费等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改,维护评比表彰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我市评比表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推进人力社保诚信监管体系建设。
创新管理方式,探索运用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劳动就业重点领域信用信息记录,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加强社会保险领域信用监管,完善医疗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违规、欺诈、骗保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等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考试违纪违规人员数据库,把守信用、守信用作为人才使用和管理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北京市聘用外国人单位信用体系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外国人在华工作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人力社保领域信用评价与提供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保基金支持、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挂钩,从而实现对守信者的联合激励,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加快人力社保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和报送系统,实现与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和双向交换,全面加快人力社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四,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提高人力社保服务质量。
优化和再造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进一步简化和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业务办理和公共服务流程,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放宽外籍高端人才许可条件,取消年龄、学历、经历限制;工作居住证不再作为引进留学人员的前置条件;用数据信息比对代替核对非京籍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进一步细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通过调整和优化政策措施,利用数据和信息比对,企业员工可以享受技能提升申请、审核和补贴资金发放的在线处理。探索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新机制,逐步建立各类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全媒体”政府信息发布模式,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促进“三微一端”全面发展,关注民意,倾听声音,回应各方关切,为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就业、社保、人才服务,努力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2)进一步开展减证便民活动。
按照市政府审改办的统一部署,清理规范人社领域各类证明,落实“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彻底清理并加强分析,凡凭有效证件、书面承诺或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实现联网核查等方式能够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以窗口服务单位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简化业务流程,坚决取消缺证少印环节,整合功能相近或相似的证明,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增强群众获得感。
(3)继续建设服务窗口单位。
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和社保经办行为规范化,促进平台整体建设协调发展。加强区级机关推进预约服务、微信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便民建设的力度;实行门诊特殊疾病备案手续“一站式”办理。在人事考试、技能鉴定等服务大厅,推广自助一体机应用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为高层次专家等人才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完善12333等服务平台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功能,满足群众多方面需求。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服务队伍作风建设,树立人力社保良好形象。
(4)加快推进“互联网加人社”行动计划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夯实人力社保领域基础支撑能力,创新管理服务手段,提升社会合作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功能;完成“北京掌上12333”建设,推进劳动争议案件网上预约立案、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和报价网上查询,进一步丰富内容;推进“互联网加档案服务”建设,实现人事档案业务网上办理等公共服务功能;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大力推进“百姓就业超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探索“互联网加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以“优质、高效、便捷”为导向,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政策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自主选择的全程就业服务。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领域和服务功能;稳步实施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探索建立就业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数据比对制度,加强失业人员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数据资源管理系统,采集整合人力社保业务基础数据信息,提高数据资源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推进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推进跨部门跨领域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信息协作互认,变“人来回跑”为“部门协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取得成效。
两级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把手亲自抓,精心组织实施,压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取得实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市级部门要加强对区级部门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尊重和支持基层发挥创新精神,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做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善服务”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2018-2023五年期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的申报,适时做好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立项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深化改革,注重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