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吗?
法律分析: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没有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实体店的售后服务实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销售之日起七日内性能不合格,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除非另有约定。换句话说,除非商家承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只适用于网购,不适用于实体店。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订购的;
(2)新鲜易腐;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报刊投递。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其他不适宜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