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亲子关系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亲子关系是在血缘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不能断绝,但基于收养关系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有赡养、帮助和保护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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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条
收养的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建立而消灭。
第114条
双方协议解散和因非法行为解散。收养人不得在被收养人成年前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与收养人同意解除的除外。被收养的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行为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送养人与收养人不能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