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二级运动员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

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运动员加分政策。原政策是高中阶段教育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获得前6名;全国体育竞赛单项前6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全市组织的体育人才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体育人才统一测试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在2014及以后的高考中,在非体育特长生测试项目范围内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不再享受照顾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课程加分的意见》第二条(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获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或在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招生,或在其他体育专业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