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完孩子去昆山报销。

可以在相关医院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算支付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结算支付;分娩并发规定病种时,超过限额且符合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生育并发症疾病包括:羊水栓塞、顽固性产后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症、重度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生育营养补助和围产期保健补助:参保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助300元和围产期保健补助900元。生育津贴:女职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用人单位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或者怀孕不满7个月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生育津贴增加0.5个月;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津贴将增加0.5个月。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12个月确定。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国家立法对因生育暂时停止工作的劳动妇女提供及时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