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研究

新的创业政策

1.民营企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落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出年内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可通过“一址多照”放宽新注册企业注册条件限制,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居住登记改革。

3.推广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孵化新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创业、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捷化、要素开放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实施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众创空间的租金、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增加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重点就业群体和有创业需求和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困难人员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65438+万元调整为65438+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考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优惠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优惠。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资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对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在3年内依次抵扣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最高限额可提高20%。

8.优先转让科技成果。鼓励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投资等方式,优先向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广,搭建创业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符合成立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条件的劳动者,给予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一条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合作,协调各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落实适合非全日制就业等灵活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的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