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明星虚假广告事件?
近年来,明星代言广告引发的风波也不少,如唐国强代言新兴医院被质疑,陈小艺代言三精广告被叫停,湖南女主播半裸代言公益广告,c罗“金嗓子”,最近发生的“李咏代言事件”等。纵观这些事件的原因和本质,除了“李咏代言事件”违反了《中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律公约》中“主持人不得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以及湖南省女主播半裸代言公益广告,触及道德标准,其他事件几乎都是因为广告的言语或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有的是广告时夸大其词,有的是充斥着虚假宣传,有的是完全禁止,有的是虚假的冒充者,等等。其中所有的行为和言论都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明星的旗号做虚假的欺骗。最近一系列明星虚假广告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其中最突出的有:1,葛优代言传销。因为葛优“种树是艺林首选”的口号在北京深入人心,所以很多人都跑到葛优那里去买艺林木材。没想到,最近的艺林传销被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2.刘嘉玲SK-II事件。消费者陆女士使用SK-II产品后,出现皮肤瘙痒、灼热感,遂将代言该产品的告上法庭。3.郭德纲被起诉了。消费者王大爷看到的秘制油茶储存广告,就去买了。服用后,他发现它没有减肥效果,并导致便秘,他将郭德纲告上法庭。这样的,真可谓“谎言”,不胜枚举!另外,网上有报道:“君瑞F88……...一部永远不会丢的手机”。相信这个广告你并不陌生。但是蛟河市丁宝海买了这个手机3天,就坏了。被送到售后维修后,丁宝海声称部分资料丢失。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准备把恒基叶巍、售后服务部和濮存昕一起告上法庭。”广告和明星的关系总是若即若离。如果代言成功,双方皆大欢喜,明星赚取高额广告费,商家借助明星效益大赚一笔;但是,一方出了问题,就是伤筋动骨的大事件。名誉受损,财产损失只是小事。如果处理不当,会闹上法庭,不到满城风雨绝不罢休。“这是新文汇律师事务所纪律师对最近明星代言的说法。2007年3月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北京等45个省市消协联合发布的《全国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称,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高房价位列消费领域最突出问题的前三位。据中消协统计调查,仅2006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系统就受理涉及虚假广告的投诉5483件。其中,医疗保健、保健食品、药品成为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灾区。此外,中消协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八成网民认为名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假明星广告呢?作为消费者,怎样才能拒绝虚假广告?仔细分析,可以总结为:一是明星对自己代言的产品不了解造成的。明星在做广告的时候,往往只是根据工厂的介绍来认识和了解产品和所属的企业。这样必然会基于一面之词,让人跟风,不辨真伪。第二,有些明星完全是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比如有很多明星为了宣传,或者为了代言报酬的考虑,牺牲自我形象。”第三,“一些经纪公司为了宣传新人,获取曝光度,在接到新人代言广告时,对产品资质没有深入了解。这样一来,一旦产品出现问题,观众首先会责怪为其代言的明星。”第四,由于某些原因,明星影响了他们所代言产品的辨别力和是非能力。如果有一些是因为朋友,由于感情等等。,“我不好意思拒绝。”葛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第五,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未能有效监管广告的发布和广告的真实性,以至于很多虚假广告如脱缰野马,潜入市场,走向受众,最终害了一方。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明星的形象效应是巨大的。拒绝虚假广告,明星自律是第一位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因为对明星的崇拜和信任,深受其代言的虚假广告的伤害。为了减少虚假广告对社会和消费者自身的危害,我们不仅要针对以上几个方面对症下药,还要对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等社会群体进行惩罚。同时也要求消费者不要相信明星代言。面对眼花缭乱、耳濡目染的广告,消费者要提高辨别能力,保持一定的警惕性。“看不到明星代言,听明星吹嘘‘忽悠’就要跟风。最重要的是要看到楚星代言的行为也是一种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