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哪些具体措施?
扎紧“制度笼子”,完善作风改进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是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作风常态化制度”,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践行者,国税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同时要针对国税干部手中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全面强化制度控制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纪律约束,使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同步推进,实施“电气化工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督促干部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条块分割、不服从。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开展“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抓好“庸懒散拖”“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切实防止不在岗、不爱岗、不为工作做贡献等问题。强化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丰富优化自助办税、全市通办、12366热线、网上办税等便民服务措施,着力解决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步”问题。加强监督和惩处,坚持纪律,查处违规行为,保持纪律的刚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对涉及“懒政怠政”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搭建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完善内控制衡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监督和制约是核心。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的要求,省国税系统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结合金税三期工程实施,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使内控机制成为“制度笼子”的有效载体。坚持科学分权、过程控制、开放的内控思想,扎实做好动态管理和防控措施优化。结合“营改增”试点和金税三期投产后税收政策和业务流程的调整,及时修订高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实现了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结合工作开展和案件调研,深入分析相对繁杂的管理制度和过高过细的管理标准给基层带来的执法风险,及时清理规范性制度文件和指标体系,有效降低基层执法廉政风险;完善内部控制工作评价体系,优化评价指标,强化问责和结果运用,促进内部控制任务落实。结合“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加强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及时捕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纳税人信用清单,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和税收优惠减免的行使,以公开促进公平正义。
发扬“钉钉子”精神,完善监督落实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监督落实是关键。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全员参与的政治任务,需要全省税务系统发扬“钉钉子”精神,自上而下负起责任,齐心协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反腐倡廉的正能量。首先,各级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职责。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书工程”,建立责任明确、履职负责、责任追究的主体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党组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全面落实用人、纠错、控权、扶管责任,年初研究工作计划,平时加强日常监管,年底听取汇报,进行评议考核。其次,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可操作、可考核的制度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部门和单位,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逐一梳理监督责任,为每一项权力制定可操作、可核查、可问责的预防腐败措施,真正把廉政要求融入分管工作。最终,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执行纪律,有问必答,把好关。积极推动税务纪检监察聚焦主业、转岗、转方式、转作风。在监督内容上,重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将权力集中、廉政风险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问题由全员参与改为重点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狠抓落地生根,完善问责机制。落实“两个责任”,问责是抓手。在实际工作中,国税系统要求“一把手”和副职都要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签字背书,有问题追究责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坚持考核指标与相应工作职责相匹配,科学制定指标分解措施和方法,提高了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确保了考核指标的落地。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措施,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单位或部门,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完善信访制度、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和舆情处置制度,加强信访问询和诫勉谈话,注重小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进一步强化办案纪律,注重从信访中收集案件线索,拓宽案源,严肃查处发生在税收执法领域和纳税人身上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加强涉税案件“一案双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案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分析报道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发挥查办案件的根本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我们党的前途命运和生死存亡。税务系统队伍庞大,也是执法部门。税务干部有一定的权力,廉政风险相对较多。要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完善体制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动力,统筹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清正廉洁的环境推动改革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以新的成效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