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锦衣卫刑法的古文。请翻译一下。

治安官使用的惩罚有五种。一个叫机械。它由坚硬的木头制成,长一英尺五英寸,厚四英寸,中间有两个洞。它戴在人们的手臂上,即使他们受到其他惩罚,所以他们在监狱里不能戴它。要杀人,只有机械手最方便。所以周先生被害,郭贼骗他上朝,要他穿技工上课。一种叫做铁链,由铁制成。这叫重击。它有5或6英尺长,放在左脚上。因为右脚要受罚,不方便穿右脚,所以我穿左脚。一种叫棍子,是用杨树和榆树条做成的。它有5英尺长,像匕首一样弯曲。人握手的地方有小指那么大,摸肉的地方直径大概有八九分。用棍子打人时,用绳子捆住犯人的腰,用两个人分别踩在绳子的两端,让犯人在被打时翻不到对面,再把绳子绑在脚上,让一个人把绳子拉直背在身上,让他无法伸展。一个叫毛,白杨木做的。大约一英尺长。直径是4,5分钟。每次对犯人进行掌掴时,两人将犯人抱在膝盖上,用绳子将掌掴木的两端绑住,然后用棍子将人的手指左右拍打掌掴棍,使棍上下移动,加重疼痛。一个叫夹子,用杨木做的。其中两个超过3英尺长,离地面5英寸。它们被铁条穿过,每个夹子之间安装三对杆。每当要夹人的时候,一根棍子是横的,一根是竖的。一人手持钳棍,将犯人的脚放在钳棍上,用绳子扎紧,用棍子支撑人的左脚,使人不能动弹。用另一个大杠铃,六七尺长,四寸粗,从右侧用力压胫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