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法律规定在小区开烧烤店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将住宅改为营业用房。业主将房屋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第二百九十四条房地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弃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在小区里开烧烤店,相当于把住宅用途转为商业用途。同时,由于烧烤店的特殊性(需要排放油烟),很可能产生油烟和异味,严重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受损所有人也可以依据相邻关系主张赔偿,承担侵权责任。作为居住区,居住区是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地方,因此需要全体业主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污染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禁止在未设置专用烟道的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和商住综合楼内与住宅楼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恶臭、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楼、商住楼内与住宅楼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恶臭、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烧烤食品提供场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