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5篇350字的读书笔记

阅读笔记

标题:小精灵鼠。

作者:美国人埃尔文·布鲁克斯·怀特·任溶溶译。

页数:1~100页

主要人物:利特尔先生,利特尔夫人,斯图尔特,乔治,野茉莉,玛格洛。

好词:心甘情愿,湿湿的,黏黏的,顺滑的,生气的,震惊的,苍白的,大声的,无影无踪的,明亮的,时间的,咯咯笑的,哭的,尖锐的,舒服的,摇头的,咆哮的,心慌的。

他穿着蓝色哔叽西装,打着印有橙汁的白色领带。2.乌云突然擦过太阳,遮住了太阳,让大地笼罩在阴影中。3.风转向西南,海水翻腾。气压计下降了。4.斯图亚特看着前方积聚的风暴,但除了顶部的白灰色波浪,他什么也看不见。5.然后他回过头来,很高兴地看到莉莲已经离开,漫无目的地游荡,在整个游泳池里游荡。6.我来自曾经长满高大小麦的田野,来自长满茂密蕨类和蓟的牧场,来自长满绣菊的硒鼓,我喜欢吹口哨。它迈着轻快的步伐,蹦蹦跳跳地走了。8.斯图亚特的脚正掉进又湿又粘的垃圾里,有两英尺深。9.晚餐时,利特尔太太邀请她吃一块小蛋糕,蛋糕的顶部覆盖着种子。10,这个镇比所有的镇都漂亮:房子又白又高,榆树又绿又比这些房子高;前院宽阔可爱,后院灌木丛多,值得一看;街道向下倾斜到一条小河,这条小河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一片片草地连着果园,果园连着田野,田野连着牧场,牧场爬到山顶,消失在山顶,但当你看到这里美丽的天空一望无际——就是在这个比所有城镇都美丽的城镇,斯图尔特停下来喝了一杯菝葜中国。

读后感:我觉得精灵鼠小弟斯图亚特很小,被别人嘲笑歧视,但他和老鼠一样优秀。他不像有些人,遇到困难从不退缩,也永远无法公开抗争。老鼠弟弟斯图亚特冲过去把困难打得落花流水,打败了他们。精灵鼠很像老鼠,但是他的家人很重视,因为他是这个家的宝贝。利特尔夫人的戒指掉进了下水道。斯图尔特顺着利特尔先生给的绳子爬下来,捡起了金戒指。钢琴的琴键不合适,于是斯图亚特钻进钢琴里使劲搬,钢琴的琴键完好无损。总而言之,斯图尔特是他家的命根子。斯图尔特也重视友谊。他遇到了一只叫Margalo的鸟,并和它成为了好朋友。Margalo尝试吃Margalo是因为Little的猫,比如野茉莉,年轻漂亮的安哥拉猫和短毛马耳他猫,一只波斯猫,一只虎斑猫和一只豹猫。一只鸽子扔了一封信给玛歌萝,告诉她有只猫要来袭击,玛歌萝就跑了。斯图亚特发现后非常难过。他开着一辆迷你隐形车去找Margalo。这是什么?这就是友谊!得知玛格洛之前救过他的命,斯图尔特绝望地离家出走。斯图尔特也是一只乐于助人的小老鼠。在寻找Margalo的路上,他帮助一所学校做代课老师,赢得了同学们的敬佩和尊重。一路走来,他帮助了很多人,但上帝没有遵从斯图尔特的意愿,毁了斯图尔特和一个比他小的女孩的相遇。斯图尔特失败过一次,克服一切困难去了玛格洛。我觉得司徒雷登“活着就是为了帮助别人”的精神值得学习!

时代广场和塔克郊区的板球

上周,我读了两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和它的续集《塔克郊外》。

《时代广场的板球》发生在纽约时代广场,讲述的是一只老鼠、一只猫和一只蟋蟀之间的友谊。内容很有意思。切斯特蟋蟀住在康涅狄格州。他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切斯特冒着被压扁的危险躲在角落里,轻声尖叫着。一家报摊的老板白丽妮发现了它,便收养了切斯特作为宠物。白丽妮给切斯特买了个蟋蟀笼子,让切斯特呆在笼子里。切斯特和呆在水管里的老鼠塔克,以及经常光顾报摊的野猫亨利成了朋友。因为切斯特的“歌声”很美妙,塔克决定让切斯特去玩收音机,成为一名歌手。在这些朋友一次又一次的聚会上,切斯特从收音机里学会了许多歌曲。然而,就在切斯特即将成名的时候,睡在钱上的塔克把它吃了。所以,白丽妮的妈妈以为切斯特给了她食物。一怒之下,她想把切斯特赶出报摊,却被白丽妮和他的父亲说服了。然而,白丽妮的妈妈却要求蟋蟀“赔钱”。陷入困境的塔克羞愧难当,拿出自己所有的“毕生积蓄”,放在报摊上。白丽妮的妈妈以为家里有只蟋蟀可以换钱,就把切斯特留下了。经过几周的训练,切斯特终于回到了电台的所有歌曲,收获颇丰,获得了白丽妮母亲的青睐。她让切斯特继续玩。切斯特唱着唱着,声音越来越大,唱得越来越好听,把路过时代广场的人都吸引到了报摊前,报摊的生意顿时红火起来。当然,切斯特成了白丽妮家最重要的人物。好景不长。9月,切斯特开始想家。因此,在切斯特的告别音乐会后,我在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塔克郊区的主旋律是切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后,他的朋友们非常想念它。一天晚上,一只名叫“约翰”的知更鸟落在水管前,给了亨利和塔克一封信,是切斯特写的。大致内容是康涅狄格将面临一场大灾难,切斯特希望它以前的两个“代理人”——塔克和亨利——去康涅狄格帮助那里的动物。在约翰的带领下,塔克和亨利顺利到达了康涅狄格,他们终于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了:原来人类计划把康涅狄格的荒野建成一座城市,这样动物们就没有家了!动物们非常担心,他们不得不打电话给塔克和亨利。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塔克和亨利根本没有打理任何事情,因为这几个星期他们发生了很多事情:先是亨利被人领养成了家猫,然后切斯特和塔克被水淹了,他们去看抗议盖房子的孩子们。最后,当他们和花栗鼠哈利一起参观前农民家的仓库时,塔克发现了一本圣经。它突然想到一个主意:有一个小镇叫“赫德利镇”,它是以一个名叫约瑟夫·赫德利的伟人的名字命名的。正好这本圣经的主人也叫约瑟夫,于是它动员了整个草原的动物行动起来,把“海德雷”这几个字母放在约瑟夫后面,做了一个标志。他们努力了一个星期,完成了这个品牌。在盛大的“海得拉巴日”,亨利故意激怒大狗鲁夫,将鲁夫等人引到山洞。当然,当人们发现这个标志和圣经时,他们认为这片土地曾经是赫德利的故乡,并立即停止了建设。荒野中的动物都认为塔克是救命恩人,所以它们把自己的家叫做“塔克的郊区”...

看完这两本书,我觉得作者真是异想天开!老鼠和猫怎么能坐火车,蟋蟀怎么能听音乐,跟着收音机一起玩?我真想有一天去美国,亲眼见到康涅狄格州!

拇指牛

这个故事发生在八角城。故事的主人公叫冯小莉,家住八角城20公里外的星谷。

冯小莉养了一头奶牛,名叫黑白花。有一次,冯小莉正好路过八角城,听到一个消息:小蝌蚪幼儿园的娃娃喝牛奶中毒了!所以他想让八角城的人喝上黑白花的好奶。

冯小莉绞尽脑汁,也没人相信他没在牛奶里放东西。没办法,他把黑白花一起拿到八角城,现在卖了。八角城的人相信牛奶里没有毒,所以都来买牛奶。很快,所有的牛奶都卖完了。

第二个星期天,冯小丽早早起床,去八角城买牛奶。刚走到一半,一个“三只眼”闻声赶过来罚款。冯小莉只好答应市民们在城外的桥上卖牛奶。他只在桥上卖了三次牛奶,没人来买。

第三次出售牛奶后的第二天,邢星山谷发生了一场严重的森林火灾。黑白花冲进火场救出了几个孩子,却下落不明。冯小丽的家人很难过。可是,有一天半夜,冯小莉听到一个很小的声音在叫他,她就醒了,一看,啊!原来是小拇指牛!

原来黑白花在火海中被炼成了小拇指牛。挤压拇指牛的左角三次,拇指牛瞬间变成两米多长的公牛;捏三次大牛的右角,他瞬间就变成了小拇指牛。

有了拇指牛,冯小莉卖奶就方便多了!很快,拇指牛的事就传遍了八角城。一是因为拇指牛的产地很不一样,二是因为拇指牛的奶可以治绝症!芭蕉市哑巴女友小静,喝了几次黑白花的奶,就能说话了。另一个成为冯小莉“老主顾”的小女孩姜,在父母喝了黑白花的牛奶后变胖了,胖不起来的那个更瘦了。而且,的爸爸姜也改掉了粗心大意的毛病,她的玩具设计师妈妈也能设计出更多好玩的玩具了!

黑白花很神奇,它的奶也是。作者就是这么异想天开,就算是纳米先进的时代,也不可能有拇指牛和那种怪奶!

读书笔记——一对兄弟

昨天看了张天翼的小说《大林和小林》。

大林和小林是兄弟。他们的父母在他们未成年之前就去世了,所以他们出去打工谋生。大林很想成为有钱人,而小林却想过平淡的生活。

他们刚开始工作不久,就被一个怪物赶走了。大林通过一个狐狸警官的包,骗走了全国大富翁帕哈,成为了帕哈的儿子,改名为唧唧,如愿成为了富翁。另一方面,小林被卖到不讲理的咕鲁公司当金刚钻的工人。

从此,大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从一个矮个子变成了一个比姚明还高的高个儿,从一个瘦子变成了一个像热气球一样胖的胖子,脸上的肉都能堆成小山了。他整天待在“爸爸”家里,总是有人伺候。吃饭的时候,有人把食物喂到嘴里,有人托着嘴上下咀嚼着什么,有人用木棍往肚子里捅东西,甚至有人为他说话、唱歌、做作业。他什么都有,不会独立做事。小林留在咕鲁的公司,被老板骂了四四次。连吃饭睡觉加起来也只有三个小时。正因为如此,小林的意志力变得更强了。

有一天,小林在仓库里发现了一个会说话的鸡蛋,把它砸开,变成了一个小女孩!小女孩Jojo告诉小林,只要在咕鲁公司工作的孩子,最后都不可避免的会变成鸡蛋,被四四哥吃掉!大家都很着急。最后Jojo想出了一个办法:把小林的铁球扔上去,在100英尺高的时候掉下来。如果它击中四个或四个方块,它可以杀死他,所有人都将获得自由!

他们杀了西西格。正当大家手舞足蹈庆祝的时候,244方阵又出现了。杀了244格,344格又来了。最后怪物被344格子召唤,大家分头逃跑,但还是有孩子被怪物吃了。小林和乔乔一起跑到火车站,火车司机钟麦把他们扶了起来。

小林苦日子里,大林天天被人夸,大家都把他夸到天上去了。大林很得意,但最后去了北京就出事了,掉进了茫茫大海。他游啊游,一直游到了富庶的小岛,但最后还是死于贪婪。小林成了火车司机,靠开火车谋生。他和Jojo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是一对普通的兄弟。他们的想法不一样,所以结果也不一样。我们要向小林学习,以大林为鉴!

标题:第七只猎狗

页数:1~100页

好词:令人毛骨悚然,低调,幽灵,同情,冒名顶替。

好句子:走了500米左右,真的有一条乱石沟,崎岖诡异。我紧张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我必须先做这件事。

感受:我觉得作者太大胆了!既然他敢披上狼皮独自去狼洞!如果是我,我会回家睡觉。天啊,作者披上狼皮去了狼穴。他不害怕吗?是个男的。你真勇敢!那只黑母狼太会躲了。她不承认作者是她自己的丈夫,但她仍然假装她依靠作者获得食物和生存,最后她准备吃掉他。但是最后它没有吃了他,说明黑母狼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