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和石大美女正式起诉短视频平台。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辛巴和世达起诉Aauto quicking Platform漂亮的原因是Aauto quicking Platform限制了他们的流量,但是辛巴的起诉是否合理值得商榷。毕竟粉丝的个人信息是不能买卖的。

一是辛巴和石大美女起诉限制交通。

在这起诉讼中,辛巴声称自己花了2500万元增加了3000万元,但是流量缩水了。他认为,最初的平台协议规定,流量只能由辛巴一人享用,却意外地被平台放行,这意味着直播间的流量是由市场公平竞争决定的。他认为Aauto更快的平台违反了当初签订的合同。史达美之所以和辛巴一起起诉阿奥特快平台,是因为史达美和辛巴的诉讼理由相同。他们认为Aauto更快的平台有限制他们用钱买流量的问题。

第二,上诉不合理

辛巴和师达的美好要求,其实是不合理的。首先,他们与Aauto更快平台签订的合同是否成立值得商榷。毕竟流量是不能公开买卖的,这是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的。其次,粉丝涉及个人信息,出售个人信息是违法的,还涉及到公共领域的管理。Aauto更快的平台是不可能称霸世界的,所以辛巴起诉十大美女公司有点荒唐。不知道是谁让辛巴和石大美女联合起来起诉Aauto快一点平台的,Aauto快一点平台的流量是出了名的开放。

第三,流量交易最终会害人害己。

其实,流量的买卖,最终是害人害己的。就算辛巴说花巨资买粉丝增加流量,首先,买卖流量会害了自己。买的流量大部分都不是动态的。既然他买的粉丝基本都是僵尸粉和机器人粉,那主播怎么要求僵尸粉关注自己呢?其次,如果买卖流量的卖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流量交给主播,那么卖家的行为似乎违反了合同;但是他们签订的买卖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怎么能说卖家错了呢?平台弊端暴露,主播名声一落千丈,这是害人害己;辛巴等人不仅花了钱,还没拿到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