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
政府事务的综合协调;组织并监督重要会议的调查处理;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目标管理、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2)人事科(老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管理、晋升和年度考核;指导制定教育和体育系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下属单位的表彰和奖励、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推荐;规划和指导中等以下学校教育行政人员和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资格培训;指导和监督全市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师范毕业生就业、档案管理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报批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死亡的遗属抚恤金;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安置和慰问工作。
⑶规划和财务科
拟订全市教育发展的长远规划,参与制定教育体育经费、基建投资和资金筹措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监督全市各类学校的财务,进行财务会计培训;编制全市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国内外教育体育贷款、助学贷款和赠与、助学资金;指导和推动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学校危房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干部进行离任前审计;负责全市教育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
(4)基础教育科
宏观指导全市基础教育,重点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实施省级中小学课程计划,按照省级目录要求监督管理中小学教辅用书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和校外教育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优秀市级班主任和“两争两创”评选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籍管理。
(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负责管理全市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拟订全市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导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负责辖区内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学籍管理。
(6)教师培训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的师德师风建设,拟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和提高学历教育,负责选拔、 省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实施,指导教师培训机构队伍建设、标准化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
(7)团体健康艺术组
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全市体育、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制定全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引导全市学校学生达到体育标准;负责指导全市体育升学考试、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科
宣传贯彻社会力量办学的法律和政策;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为社会力量办学创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越条件;负责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和幼儿教育机构的审批、审核和年检;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招生广告(简章);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考生报名和证书发放;负责预算外费用的收取;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学生转学的审批;配合基础教育部门做好民办学校的教学、学籍和管理工作。
(9)安全教育管理科
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安全培训,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协调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10)体育竞赛训练科
制定本市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地方性大型、综合性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上级各类体育竞赛;拟订全市体育训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本地青少年体育发展,做好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输送工作。
(十一)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市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调查研究教育方面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教育,监督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