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企业属于重点治理减压对象?
“减”的对象是无业务、无贡献、无功能的“三无”企业。同时也强调要合理区分和有效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和项目公司。因此,在企业发展的前提下,满足法人数量不断增加的需求,不在“减”的范围之内。《中国能源报》记者了解到,日前,SASAC“回头看央企减员增效专项行动推进会”明确表示,为推动央企减员优化,SASAC已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央企“减员”(减少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数量)。会议强调,新一轮“减负”要以具体企业为重点,因企施策,探索有效减负途径。要及时清理无业务、无贡献、无法实现功能的新能源产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