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稳定就业的作用
主持人许本报理论部主任、研究员。
平台就业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新型就业形式。
主持人:与传统就业方式相比,平台就业方式有哪些新特点?
王维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管理研究室主任):随着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快速发展,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上家政、网上主播等平台就业成为重要的新型就业形式,规模快速增长。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 * *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2020年,我国平台企业从业人员将达到631万人,约有8400万* *享经济服务商,比上年增加600万人。以网约车司机为例。近年来,我国网约车驾驶员公司营业执照逐月增长,网约车驾驶员执照数量从2020年6月的254.5万张快速增长到2020年6月的488.8万张。再比如餐饮人员。2018年,全国餐饮外卖送餐服务从业人员只有12.5万人。截至今年6月,仅美团就有470万骑手注册。
平台上的就业具有很强的人员包容性。平台上的就业,尤其是享受平台的就业,领域多,工种多,全职兼职灵活,包容性强。从岗位需求来看,平台就业既有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劳动密集型岗位,也有在线教育、创意策划等知识密集型岗位,为不同学历、技能水平的员工提供就业机会。以滴滴平台为例,近年来,41.1%全职司机来自制造业,13.6%来自交通运输业。从职业类型来看,平台相关的新职业不断涌现。2019至2022年,国家发布的四批56个新职业中,数字化管理人员、物联网安装调试专业人员等平台相关职业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不仅如此,平台还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劳动力供给,减少摩擦性失业。比如疫情期间,美团平台35.2%的骑手来自工厂工人,31.4%来自创业者或自己做小生意的人,17.8%来自办公室职员。
平台在就业上处于优势地位。平台用工与传统用工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平台成为用工的组织载体和方式,平台掌握运营产生的大数据资源和技术,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规则制定的优势。平台的正常运营需要规则,注册平台就意味着接受平台的规则。以平台与众包骑手签订劳动协议为例。平台有权决定劳动力需求信息的提供、配送服务规范、报酬及奖惩规则、社保参与方式等。骑手必须全部接受才能注册接单,谈判空间有限。二是劳动力调配的技术优势。平台拥有消费者和员工的海量数据,可以依托大数据算法和人工智能,不断优化用工配置,提高效率。以售卖平台为例,平台可以通过算法找到距离最短、时间最短的骑手,从而促使骑手不断减少配送时间。
平台工人平均工作时间过长。以快递、外卖、在线租车为代表的平台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都是我国平均工作时间最高的行业。2020年,我国城镇从业人员每周平均工作时间最长的两个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达到52.6小时和50.1小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也达到49.3小时,远高于城镇从业人员每周47.0小时的平均水平,甚至高于我国每周40小时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而且,近年来,这些行业的每周工作时间都呈快速增长趋势。
平台就业的社保亟待解决。从社会保险的角度来看,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是以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为基础的。平台就业,尤其是灵活就业,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关系。就业多为个体户或劳务合作,多平台同时就业现象普遍,难以满足办理社会保险的条件。目前平台员工可以通过个人缴费的方式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是缴费高,异地转移接续困难,手续复杂,平台灵活员工实际参保率不高。鉴于社会保险的难度,平台企业一般会为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商业保险,但保障有限。
平台雇佣的法律保护面临适应性困境。我国规范劳动关系主要靠民法和劳动法。民法主要针对平等的民事主体,调整自然人雇佣家政人员等独立劳动。《劳动法》针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工人,规范企业雇员和其他下属领导的就业。平台就业的快速发展使现行劳动法律制度面临适应性挑战。以卖平台的就业为例。专送骑手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明确受劳动法保护。问我要不要去劳动特征复杂的平台工作,比如众包骑手。这些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对是否工作、何时工作、在哪里工作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同时,他们的工作环境也更加复杂,比如需要在大街小巷快速穿梭,劳动危险系数更高。因此,迫切需要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型就业形式中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技术进步促进就业模式的转变。
主持人:平台就业规模的扩大反映了我国就业格局是如何变化的。如何理解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与就业格局变化的关系?
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平台就业规模的扩大是数字经济在劳动力市场发展的表现,反映了我国就业格局的以下变化。
第一,线下工作变线上工作。一方面,数字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新的在线工作岗位;另一方面,通过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为传统行业赋能,传统行业的就业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其中平台经济中灵活就业的兴起更为突出。灵活就业主要采取“网上劳动力市场”和“基于应用的按需工作”两种形式。前者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供需匹配,在线提供远程服务,属于知识密集型,如众包编程、带货直播、在线咨询等。后者主要是实时匹配本地供需,多属于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包括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虽然他们的实际任务是线下完成的,但信息发布、报酬支付、考核监督都是线上完成的。
二是从固定岗位向灵活就业转变。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正在摆脱全职工作,将注意力转向灵活就业。平台利用数据和算法优势,在劳动力供需匹配和工作任务分配上表现出高效率,无疑是这种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以在线租车和外卖配送为例,任务是基于平台订单生成的,每个订单的完成类似于一条虚拟生产线,任务的支付方式比较灵活。其在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灵活性,满足了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年轻人的求职偏好。
三是从单一职业向多重就业转变。平台经济下的多元化就业,既包括向多个平台提供相同的工作内容(如外卖骑手),也包括向一个或多个平台提供不同的工作内容(如网约车司机也开网店卖货),还包括从事传统工作的同时做兼职的人(如员工上下班途中搭便车)。在就业多元化的情况下,往往很难区分哪种职业是劳动者的主要职业。
第四,创业的定义变得模糊。自雇创业和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劳动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在平台经济下,两者的界限不再清晰。由于平台连接商家、消费者和劳动者的特性,部分创业者对平台的从属关系很强,而部分就业劳动者和雇主的从属关系在弱化。同时,大量的零工体现了自主创业的特点,他们对平台的隶属关系介于就业和自主创业之间。多样化的非标准雇佣形式的出现,很难用传统的劳动关系标准来区分和衡量。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格局的变化不仅出现在中国,在其他国家也广泛出现。如果说上亿农民工进入城市的现象是中国劳动力市场独有的,那么数字经济时代新的就业形式的出现则是全球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变化。究其原因,与互联网、智能制造、云计算方面的技术进步密切相关。例如,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经济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变得更加容易,交易成本呈下降趋势,许多生产和服务过程被分解,从而导致去公司化和去组织化的趋势。再比如,随着云计算的快速发展,很多中小企业的R&D和供应链管理都搬到了云上。技术进步推动了很多企业用工需求的变化,或扁平化改革,或减员增效,或非核心流程外包,产生了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众包等用工形式,引发了用工的非正规化、弹性化、多样化趋势。可以说,正是因为技术进步,企业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就业格局也发生了变化。平台企业的出现加速了这种转变。
雇佣模式的变化,伴随着雇佣关系的变化,对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挑战。在传统的固定雇佣关系下,企业为员工提供工资福利,缴纳五险一金,员工只为一个企业服务。当固定雇佣关系被分割后,在短期化、弹性化、多样化的雇佣关系下,企业在保持员工素质、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能否及时转变观念,在管理和组织上进行创新,关系到中国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可持续发展。
就业格局的变化也对政府的公共服务提出了挑战。比如,现有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主要是基于劳动者有固定就业单位这一事实来提供的。当“单位制”的公共服务体系遇到大量“非单位制”的新就业形式时,劳动者权益保护成为一个焦点。迫切需要在配套制度上做出相应的调整,使公共服务体系能够有效覆盖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式的劳动者,保障劳动者权益,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这也是我国在数字经济时代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重要前提。
平台就业在全球方兴未艾。
主持人:平台经济在全球发展迅速,那么其他国家的平台就业有什么特点?
方(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全球经济转型的一个明显趋势是数字经济的兴起。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一系列互联网信息技术广泛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引发就业方式的变革。不同于传统的劳动合同和全日制用工模式,平台经济下各种非标准化的用工形式不断涌现,培育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带动了岗位的增加。
根据联合国电信协会的统计,2021年,全球人口的63%是互联网用户。电子商务平台主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早在上世纪90年代,北美国家就开始出现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将生产和劳务外包给南半球的一些低收入国家。早期平台主要采用众包服务商业模式。比如美国的Elance公司,成立于1999,为全球自由职业者提供在线求职服务。2015年与ODesk合并成立Upwork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最规范的招聘平台之一,拥有超过500万企业客户。21世纪,“众包工作”线上平台逐渐兴起,大量出租车、快递线上服务平台开始出现,因其便捷性、价格等优势迅速被广大用户接受。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自2010以来,全球电子商务平台的数量增长了5倍多。2021年,全球大型电商平台近800家,其服务包括在线服务和上门服务两大类。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增长促进了数字产业的发展。2021年,全球平台经济投资达到119亿元,主要集中在出租车和快递行业,当年产生营业收入520亿美元。2018年全球平台经济产值为1420亿美元,预计到2023年将增长到311600亿美元。
数字平台上的雇佣关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平台直接雇佣的工作人员,即内部雇佣;另一种是平台作为中介提供的就业机会,即平台带动的间接就业。比如上面提到的Upwork公司,全球全职员工超过570万,兼职员工超过65438+20万。线上服务型平台多为中小企业,直接就业人数较少,不足50人。优步是全球最大的打车平台公司,拥有近2.7万名员工,主要是律师、软件工程师和营销人员。在快递行业,美团、DeliveryHero(德国)、Swiggy(印度)、饿了么等大公司的员工也在1000人以上。
美国是发达经济体中平台就业规模最大的国家,约22%的劳动人口参与某种形式的平台经济,尤其是在佛罗里达、加利福尼亚等互联网和服务业发达的地区,平台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力军。预计到2023年,美国参与平台就业的人数将达到7800万。在英国,2016至2021期间,快递行业就业人数增长350%,家政服务业增长166%,远程在线服务增长100%,15%的劳动者每周至少参与一次平台工作任务。
一些新兴经济体,包括中国、印度、印尼、巴西和一些东南亚国家,近年来在经济转型中取得了快速发展,平台就业成为新的增长点。据估计,全球数字平台下的自由职业者人数每年以15%的速度递增。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受经济和就业形势影响,工作任务进一步向远程家庭办公和在线服务转移,在线注册平台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多,成为缓解各国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
从人员分布来看,平台就业主要集中在年轻人、低收入者和自由职业者。欧盟委员会将平台的任务分为27类,每类的复杂程度差异较大。一般来说,网络服务平台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而从事上门服务(包括家政服务、外卖送餐和网约车服务等)的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较低。从收入来看,平台从业人员的平均收入高于普通工作。在补贴收入方面,大量平台从业者兼职,赚取额外工资,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可以自由安排工作时间”是参与平台工作最重要的因素。与此同时,平台用工也遇到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如劳动者身份认定难、用工关系不清、工作环境差、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和劳动权益保护缺失、国家税收流失等。面对这些挑战,各国在加强劳动立法、就业监管、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出台了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的措施。
总的来说,平台就业发展势头方兴未艾,必将对未来的商业模式和就业市场产生巨大影响。面对这一新生事物,世界需要共同努力,在优化治理方面形成* * *知识,将平台就业带入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完善平台用工劳动者权益保护。
主持人:平台经济在促进就业的同时,也给相关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下一步如何推动平台用工更加规范发展?
陈云(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就业创业室主任):平台经济在稳定和促进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让全体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
如何使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各类平台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关系到实现高质量的充分就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式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从多方面加强了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的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社会反响。但平台用工具有人数众多、人员类型复杂、用工方式灵活、关系主体多样、劳动者权益差异大等特点,其劳动权益保护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规范新型就业形式发展,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型就业形式劳动者权益保护,需要各方加强协同治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制度设置,优化政策运行环境和机制,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措施,提升保护能力和水平。
第一,促进平台经济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为劳动者的就业和维权打下坚实基础。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坚持数实融合,做大做强一批数字平台或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其创新、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创造更多新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引导各类平台企业建立可持续的业务和盈利模式,提高平台发展水平,避免走“低人力成本”发展的老路,避免从“低人力成本优势”陷入“低人力资本发展”的陷阱,坚持“高质量就业”的业务发展和人力资源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促进平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要实现平台员工就业机会、职业生涯、支持能力的可持续性。
二是加强协同治理。要在包容、审慎、规范的原则下,加强政府管理和行业规范,完善平台治理机制。平台企业应坚持提高科技水平的发展方向,树立社会责任感,自觉守法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规避非经营风险。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及其从业人员自律。发挥职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明确从业人员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行使民主参与权。完善协商协调机制,在制定劳动报酬、劳动过程管理、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等重要事项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听取职工代表和工会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三是加强政策供给,增加政策的系统性、包容性和可及性。加强顶层设计,及时修订完善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研究制定工资、工时等相关劳动标准,建立劳动权益基本保障标准。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落实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评估研究外卖、及时配送、同城货运等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护试点效果,适时完善并有序推广。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状况的新就业形式根据自身条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研究探索纳入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创新灵活的社保缴费方式,探索平台员工社保缴费服务。
四是进一步明确多元主体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明确各种新型就业形式所涉及的不同部门和领域的法律和制度关系,明确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各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边界。平台企业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或者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劳动者权益保护责任;对于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平台企业应依法与合作企业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完善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用工规定,鼓励企业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在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尽快履行相关合同或示范协议,及时对工作时间、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等做出约定。
五是创新完善平台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创新监察监督手段和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责任,推进未支付劳动报酬、违法加班等突出问题的治理。运用行政指导,发布典型司法案例指导意见等。,引导相关责任方和主体有效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快零工驿站、工人驿站等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网络,为平台工人提供政策咨询、劳动争议矛盾调解、就业信息对接、下班临时休息等便利的工作生活。